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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总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二级学院基本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党政联席会议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是二级学院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党政联会议讨论决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功能与原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建立党政配合、共同负责的二级管理体制的重要载体,是研究决策二级学院重大问题和统一领导二级学院党政工作的主要议事决策形式.会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维护全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会议成员一般由书记、院长、副书记和副院长及党政办公室主任等组成,根据会议议题可由党政负责人确定其他列席人员,列席人员不具备表决权
三、议事范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的各项规划和部署,研究制定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建设与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研究决定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实验实训、学生教育管理、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对外交流、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二级学院内设机构和岗位的设置(调整)方案,以及人才引进、师资培养、国内外进修、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在二级学院权限范围内上报推荐.研究决定二级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经费管理和使用、教学与实训设备购置和管理等财务与后勤保障工作.研究决定向学院请示、报告的有关事项以及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交办的重要工作.研究决定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以及其他需要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议事程序与纪律.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协商提出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如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根据会议需要,针对讨论的重要问题可准备简要的书面材料每次会议的议题和时间,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议题等相关文件资料,应提前送达参会人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实际参会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党政联席会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向党政负责人书面请假,可就议题会前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参与表决.党政联席会议坚持一事一议,对议题逐项进行研究主持人或议题提出人应就议题内容作简要说明,参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决策时采取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必须经过半数以上应参会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生效重大事项上无法形成决议时,应暂缓决定,做进一步调研或协商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二级学院办公室应做好会议记录,明确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妥善保管会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对党政联席会议所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参会人员应坚决贯彻执行,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分管领导反映,但在未做出新的决定和决议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凡涉及到参会人员及其亲属的问题时,应实行回避制度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擅自外传会议讨论情况及所有不宜公开的内容
五、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二级学院党政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