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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甲方XX业主委员会乙方A物业公司丙方B物业公司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以及《河南省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甲、丙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对小区内整体小区物业现状进行查验,并出具查验报告;乙方提供了进场时的物业现状承接查验报告三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XX小区的物业管理交接验收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委派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乙方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业主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甲方需要配合丙方进场开展物业承接查验事宜
2、甲方应协助丙方进行协调、处理前物业服务企业遗留和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配合并提供丙方查验工作中所需的途径、信息、资料等信息;应协助丙方对本小区公共服务单位办理必要的用户变更手续
2、乙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乙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丙方正常工作秩序
3、乙方依法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并按规定完成物业交接手续
三、丙方义务
1、2023年4月1日丙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场,丙方物业工作人员可于2023年3月31日18:00进场适应工作岗位
2、丙方提供一个工位供乙方收取物业费使用,时间周期为2-3个月
四、承接查验事项
1、承接查验时间根据《查验形成事历》进行执行,乙方、丙方需提前联系相关维保单位(电梯维保、消防维保等)
2、乙方需在承接查验前提供设施设备清单、图纸清单、钥匙清单、开办物资清单、乙方进场时承接查验报告等,并整理好相对应的物品移交给甲方
3、承接查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回答丙方工作人员的问题,并介绍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说明、运行情况等
五、乙方负责《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生效前的物业管理活动,丙方负责《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生效后的物业管理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由乙丙双方各自负责丙方不负责接管日之前的欠款事项及费用清算(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六、电梯年检周期超过2023年3月31日的,乙方需提供电梯年检合格证、电梯年检合格报告、支付发票给丙方,丙方按实际费用结算给乙方
七、关于预交的费用,由甲方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新老物业费用缴纳渠道的通知》,乙方、业主自行协商确认退款方案
八、2023年3月31日上午1000社区、业委会、第三方、A物业、B物业至社区进行第二次新老物业交接会议
九、甲乙双方对交接验收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市)房产主管部门、社区各一份(备案)附件:
1、乙方进场时的查验报告;
2、乙方退场时第三方查验报告;
3、《查验形成事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