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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1总则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我乡社会和谐稳定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扑火力量不足时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请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动邻近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跨区增援扑火的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坚持区别对待,用其所长的原则专业扑火队主要是在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时用于扑打火头,并在关键地段承担阻击山火进一步蔓延的任务;半专业扑火队主要担任较小山火的扑救任务和在参加较大山火扑救过程中担负清理余火、看守火场的责任;辅助扑火人员因来源复杂,没有或较少参加扑火培训,主要担任开设防火线、运送给养物资等辅助性工作加强以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重点队伍建设在加强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培训和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共享信息资源资金保障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扑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工作需要,提出需由乡财政承担的项目支出预算报乡政府审核批准乡政府要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灭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扑火物资储备保障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按照《森林消防队伍装备与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规范》的要求,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乡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物资不足时,申请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从县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调拨4医疗救护森林火灾一旦造成人员伤亡,乡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卫生院进行救治必要时,向县卫生健康局申请组织伤员转送或者派医疗专家协助当地进行救治死难者由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善后处置治安维护派出所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应急预案,包括警力集结与布控,执勤方式与应急处置措施等,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根据需要能随时增加警力,确保治安秩序良好后勤保障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储备或可应急调拨充足的饮水和食物,确保森林火灾发生时充分保障扑火人员的饮水和食物,确保一线扑火人员有充沛的体力投入扑火战斗5监督管理预案演练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实战技能,掌握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宣教与培训
5.
2.1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制作有关宣传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应急预案相关培训
5.
2.2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每年开展-2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乡府干部职工、村委干部、护林员、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常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同时,消防队、民兵队要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5.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预案修订、解释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根据县应急预案要求修订,由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解释7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1年1月印发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科学组织经过森林扑火培训的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森林消防队员上山扑火,严禁组织妇、幼、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一线火场扑救,确保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森林火灾处置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或委任现场指挥官,并配备熟悉扑火工作的有关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指挥部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扑火现场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参与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官的统一安排,不得多头指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本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部门),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2组织体系及职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对全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报请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商请调动有关单位(部门)、队伍参与扑救行动;承办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及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总指挥乡长副总指挥应急分管领导、武装部部长、林业分管领导成员单位(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财经事务中心、蓝田派出所、蓝田卫生院等单位(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在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快速响应,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预警预报和扑火救灾各项工作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即为乡处置森林火灾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扑火动态与灾情,向乡党委、乡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拟订森林防灭火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检查、督促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承担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乡党委、乡政府组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各单位(部门)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应急救援以及群众安置工作,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等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教育、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协调组织森林火灾发生村委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当森林火灾造成大量受灾群众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时,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物资(食品、被服等)的紧急调用;统计人员伤亡和受灾群众财产损失情况,协助做好死者善后工作;森林火灾造成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财经事务中心根据本级财力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应急所需,并负责对经赛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派出所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卫生院及时开展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协调组织医疗力量和药品紧急支援火灾发生地,开展重伤病人员的抢救、转治工作,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森林防火演练消防所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完成对着火森林的重点要害部位、周边居民、人员居住地等重要场所的保卫救援任务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贯彻落实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组织、协调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相关村委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会商火情发展趋势,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及影响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实施启动、变更或终止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完成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和总值班工作值班地点设在乡三防应急值班室,值班室电话3运行机制
3.1预防、监测、预警
3.
1.1预防1各村委应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演练2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小册子、横幅、山标、路标、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突出对中小学生、种养户和“春节、清明、中秋、国庆、重阳”等重要时段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3)加强消防和护林队伍建设,做好相关救援物资储备;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积极推广野外生产用火“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和集中力量);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在公路两旁及林区居民点、仓库、供(变)电站(场)、油(汽)库(站)、厂房、学校、军事设施以及基地重要设施等重点目标周围,定期消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4)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强化24小时防火值班调度指挥工作,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5)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有计划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
1.2监测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运用无人机等手段侦察火场发展动态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后要第一时间报告
3.
1.3预警
3.
1.
3.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3.
1.
3.2预警响应收到黄色预警信息,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收到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和检查,严格管制野外用火;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加强值班调度、密切监测林火动态,做好防灭火物资调拨准备
3.2应急处置
3.
2.1信息报告
3.
2.
1.1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火灾所在村居立即派出护林员或两委干部核准情况,并在半小时内向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1.2发生较大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分级响应发生有如下情形的森林火灾,应启动先期处置机制,乡政府有关领导必须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①启用森林火灾应急办法后,乡政府必须派出领导到现场组织扑救山火,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对持续燃烧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或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乡一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到现场指挥扑救
②对持续燃烧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因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应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指挥协调
3.
2.
3.1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
2.
3.2当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县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3我乡发生森林火灾危及相邻乡镇或地市时,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社会动员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根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终止森林火灾扑灭后,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3恢复重建.
3.1善后处理对受灾群众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受灾群众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
3.
3.2调查与评估
3.
3.
2.1派出所协助县森林公安分局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3.
3.
2.2森林火灾扑灭后,由生态环保办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于火灾扑灭后2天内书面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3.
3.
2.3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3.
3.3受灾群众安置及灾后重建乡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假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疾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4应急保障队伍保障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各村组建的护林员、乡消防队作为第一梯队;以乡政府干部职工、村委干部及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作为第二梯队;以民兵作为第三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