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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产品试用买卖合同2022机械产品试用买卖合同正文内容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兹为买卖机械并先行试用,双方订立愤议如下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双方的定,若试用后乙方认为合意,即行成交第二条试用期间以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翌日起算第三条前项试用,如不合意,应立即将机械退回,以示买卖不成立乙方认为退回运费由乙方负担第四条在试用期间,乙方对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因此而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若其损害系制造欠妥所致或属运输中之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第五条试用期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不合意,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即应生效第六条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金人民币元整如买卖成立保^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乙方第七条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要求甲方掉换或延长试用期,甲方若不同意可拒去包第八条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止日起算—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机械产品试用买卖合同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