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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技能培训中心配合医院科教部、医务部和护理部等,根据培训要求和标准制定大纲.各部门将员工或学生培训内容和时间提前一周提交技能培训部,以便统一安排.各部门指派一定数量的教师指导培训,指导教师应具有我院认定的教师资格,有丰富的临床带教经验.指导教师在训练前必须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并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准备充足的教学耗材和物品,确保训练顺利开展.培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认真耐心,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指导教师应及时告知管理员设备故障和材料消耗情况并协助及时处理.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考核表,包括考核项目、姓名、成绩;指导教师签名、时间、日期等.培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组织人员整理好卫生和器材.员工或学生需要自主训练时,由分管领导将人员组成至少20人,并提前一周提交技能培训中心,具体训练时间由技能培训中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