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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档案序号
17.
11.01防火检查记录表单位名称金鹏广场酒店消防平安责任人日期年月日依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之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实施防火检查记录表防火巡查记录表被检查部门区域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置结果火灾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状况平安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和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重点工种人员、其他人员消防学问驾驭状况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管理状况易燃易爆紧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平安状况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置结果消防(限制室)值班状况和设施运行、记录状况防火巡查状况消防平安标记的设置及完好、有效状况其他须要检查的内容检查人员看法签名年月日消防平安管理人意见签名年月日巡查时间巡斐状况处理结果巡查人员签名备注保安队长批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