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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协助财务(劳工)部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公司实行三级制进行安全生产经营教育培训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各楼层(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念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者应向新从业人员介绍安全生产经营的形势、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介绍公司特殊危险地点;进行一般的电气及机械安全知识教育,讲解和分析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的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各楼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本楼层(各个区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各楼层安全教育由本楼层负责人负责,由兼职的安全员协助应向新从业人员介绍本楼层的概况、经营性质、经营任务、经营流程、主要的设备特点、安全经营的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经营的规程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本楼层的安全经营情况问题以及正反面典型事例等各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经营性质以及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本工作应遵守的安全纪律制度,本部门安全经营的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教训除此之外,应向新从业人员介绍本部门生产、经营的性质和任务,明确告知将要从事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责任第二条教育培训形式根据各自特点,教育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开设培训班、上安全课、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进行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图片展、简报进行宣传、观看纪实片,进行消防演练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第六条培训时间要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备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苏州市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其中“行政执法资格”的培训,由苏州市建设局法规处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年度培训和特殊培训考核工作,苏州市建设局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第六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内部学习制度,并认真组织安排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第八条培训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类别、人数、使用教材、培训内容、教师基本情况、时间、地点等
2、提供备案,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培训前,应当向苏州市建设局提交培训方案,进行备案
3、认真组织培训,培训必须按照经过备案的计划进行
4、做好培训总结,总结学员参训情况、收集学员反馈信息第九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保存好各种原始资料备查第十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