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院门卫管理规定
一、门卫保安要熟悉校内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办公电话号码及办公室地点
二、严格执行查验证件和会客登记制度,对进出校门人员要认真检查证件,无证件者不得放行,对外来办事人员须问明事由,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三、严格对外来机动车辆实行查验证件和换发《通行证》制度,对外来机动车辆必须认真查验证件,根据进校理由收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换发《**学院外来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办事完毕,至门卫用《通行证》换回其有关证件,凡无正当理由或没有换证者,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非机动车进入校门时,走非机动车道、减速慢行主动配合接受门卫保安查验相关证件并做好登记
五、严格执行物品查验制度,对个人、车辆、携有物品出门者,门卫执勤人员必须进行严格检查携物证件,点验物品与证件的品种、数量是否相符,凡对无证或物证不相符者当场予以暂扣,并交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