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一、职工文明行为准则.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用法、守法,知荣明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医院秩序.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助人为乐,大公无私,尊老爱幼,与同志团结友爱,与邻里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遵守职业道德,做好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准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文明出行,杜绝车辆违规停放、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说脏话、低级趣味的话.主持正义,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法行为做斗争,不包庇隐匿姑息坏人坏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爱清洁、讲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绿化、美化医院环境不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在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不打骂他人或者酗酒滋事;不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或者道听途说,诽谤他人.不参与赌博、传阅淫秽书刊.不利用微信、QQ、论坛、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及其他有害信息.爱护公共财物,不侵占损坏公共或私人财产,不在观赏池内钓鱼、投放脏物、毒物等.不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以及喜宴、喜面等婚丧喜庆事宜,不借机敛财,搞封建迷信.自觉维护宿舍区生活秩序,严格执行消防管理规定,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饲养家禽、家畜,不出现楼外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二、管理措施成立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和院领导为小组成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决策和领导党委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之中,将目标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严格监管、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文明职工及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