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范围各医学院校及相关单位的临床理论教学、临床实习、见习等
二、教学管理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教研部具体负责安排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质量
三、各医学院校及相关单位的理论课教学计划,应提前送交教研部教研部根据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在保证**医学院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再安排其他院校教学任务,严禁各科室或个人擅自接受任何学校或单位的教学任务
四、各教研室或个人接到教研部教学计划后,根据教学大纲在教学计划下达一周内完成教学日历的编制,并将教学日历送交教研部,教研部审查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五、各教研室安排教学人员时,应尽量安排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任教
六、各医学院校及相关单位的临床实习、见习计划均应提前送交教研部教研部根据各科医疗教学情况,优先安排**医学院的实习、见习任务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安排实习、见习医生
七、需外出教学者,必须报教研部批准,严禁私自接受外出教学任务,一旦发现私自外出教学按旷工处理
八、医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以及硕士、博士毕业者,可安排医学院临床理论授课任务,任课前严格执行预试讲制度
九、教研部每月对各教研室、各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