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探视制度
1、住院病员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分管医师和护士长批准发放陪护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
2、探视者按规定时间进入病房,探视人员一次不得超过二人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
3、陪护和探视人员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吸烟、饮酒、高声谈笑、坐卧病床;不得自带床铺被褥等
4、陪护人员在医师查房、患者治疗时,应主动离开房间如欲了解治疗情况,须待以上工作结束后,再向医护人员询问
5、陪护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2:30下午4:00-8:00周六下午、周日及节假日全天探视,其他时间请不要安排探视
7、病房陪护椅2100打开,早晨0700之前陪护椅收起探视人员请准时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患者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