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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县(市、区)、园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年月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类别、编号及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签字、盖章部分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姓名”及“出生年月”均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
(二)“个人简历”中,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
(三)“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中,以文本形式填写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传承脉络本人申请作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文化部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签字(盖章)年—月—日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包括展演、宣传、调查研究及持有有关实物、资料等)及所获奖励(荣誉称号)(简单描述时间、地点、传承人、传承内容)(简单描述时间、地点、传承人、传承内容)(简单描述时间、地点、传承人、传承内容)(简单描述时间、地点、传承人、传承内容)(简单描述时间、地点、传承人、传承内容)姓名性另IJ民族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所在单位文化程度职业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从艺起始年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