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预防胃肠道感染制度.加强饮食管理,对病人及家属做好卫生宣教,要食用卫生、新鲜的食物.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营养食堂进行管理,避免食品污染的发生.肠道疾病流行期间(每年5月1日—10月1日)应开设肠道疾病专科门诊和肠道疾病专用的输液、观察、治疗室;对患有肠道感染病人进行隔离,直到感染性病因被排除,连续3次大便培养(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时,方能解除隔离;.新生儿科、母婴同室、儿科等是感染性腹泻暴发的高危科室,应严格进行管理,特别是要防止奶水及奶制品及其容器污染引起的暴发流行.工作人员出现急性腹泻时,应立即做大便常规或培养,可疑为感染性腹泻时应暂时调离病人直接接触的岗位;当临床症状消失和2次大便培养(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后,再回原岗位工作;.实施胃肠减压、鼻饲等操作时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胃肠减压管、鼻饲管等应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执行手卫生管理,患者、家属、医院工作人员有效的洗手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和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尤其对口服广谱抗菌药物,严禁滥用加强用药过程中的监测,一旦出现腹泻即应警惕,及早诊断、治疗,防止二重感染和抗生素相关性腹泻;.加强病人粪便等排泄物管理病人出院后要进行空气、物品、床单位等的终末消毒.一旦发生感染性腹泻暴发流行的处理措施应立即上报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管理对患者及可疑者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积极治疗病人,对污染环境和可疑传播途径进行消毒管理,特别要做好手的清洁与消毒,保护易感人群等综合防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