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门店转让协议门店转让协议甲方(出售方)(下文简称“甲方”)乙方(购买方)(下文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说明甲方所拥有的门店位于(地点),所提供的服务为O门店的经营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方式为O甲方同意将门店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买卖的转让标的包括门店的所有权、库存、设备及工具、商标权、营业秘密等,并承担相应的税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转让价格
2.1本次门店转让价格为人民币(¥)o乙方同意按照如上价格向甲方付款
2.2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门店转让全部价款
三、双方保证甲方保证其具有门店的所有权并同意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进行相关转让手续乙方保证其有必要的能力和资金,购买、并继续经营该门店,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四、其他条款甲方同意将门店的权利利益转让给乙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甲方保证严格遵守该门店的业务规则、税法规定和商品质量保障要求等乙方在门店转让之日起,应当保证门店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在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前,甲方保留所转让门店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甲方进行管理及经营、收回经营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