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重庆老麻仙农产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用调味油》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目的本文件规定了食用调味油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香辛料(花椒、干辣椒、胡椒等)、香辛料提取物、香辛料油、食用香精香料等中的一种或多种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抗氧化剂、防腐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经浸提或不浸提、调配、过滤或不过滤、灌装或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为了规范本公司对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食用安全和质量,同时为监督监测提供依据,制定了本文件-、标准编制过程本文件于2023年02月开始由重庆老麻仙农产品有限公司筹备起草为确保标准各项指标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科学性,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负责查阅相关标准和资料、反复试验验证、征询专家意见等工作本文件在确定各项技术指标时,尽量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在试验验证阶段,我公司对本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了检测各项指标的检测值均在文件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检测、验证及参阅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生产情况,起草小组经过分析整理,于2023年03月完成了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三、技术指标确定依据本文件各项技术指标中,铅、总珅的限值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总础的限值严于国家标准;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的限值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香辛料油》制定;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理化指标确定及检测数据统计
四、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的说明:本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项目确定指标安全限量对比检测结果检验方法总碑(以As计)/(mg/kg)W
0.
40.5严于国标GB
5009.11铅以Pb计/mg/kgW
1.0WL0等同国标GB
5009.1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W
0.25等同地标GB
5009.227酸价(以脂肪计)(KOH)/(mg/g)W
3.0W
3.0等同地标GB
5009.229溶剂残留量/(mg/kg)W50〈50等同地标GB
500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