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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申报表(2021年)(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专用)成果名称成果申报单位成果申报单位省级业务指导部门成果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省委改革办(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办公室2021年3月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2021年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
二、本表中的“成果名称”,指《关于开展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2021年成果申报及成果推荐相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的,于2018-2020年出台实施的法规政策、制度规范、措施办法等制度性创新成果的全称,印发文件的要注明文号成果名称成果颁布实施具体时间(XX年XX月XX日)成果主创人姓名成果主创人职务成果主要服务对象(主要受益群体)成果提出的背成果主要创新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国务院或国务院部门复制推广、通报表彰,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宣传情况(非必填)加盖公章年月日成果主要内容成果实施的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