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试用期协议试用期协议为使我公司的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更好地发挥和培养员工的潜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与员工签订本《试用期协议》
一、试用期的期限本次招聘的员工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个月/日,自入职当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绩效考核
1、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工作小时数或者天数计算试用期后,待遇将视情况调整,具体标准结合员工工作表现由公司人事部门同员工协商确定
2、试用期内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3、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完成公司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公司对工作质量、效率和协作等方面的要求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合格者予以确定工作岗位和转签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离职原因及解除劳动关系
1、试用期内员工不能离职,否则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2、如公司认为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且尚未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提前终止试用期,给予员工30天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期
3、员工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与公司进行沟通,否则视为放弃续签合同
四、试用期合同终止后的处理试用期合同终止后,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员工离职补偿金和社会保险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公司和员工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的效力及解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协议已于年—月一日在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签订员工签字盖章公司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