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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自然资源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科学有效、双向互动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第三条县自然资源局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第四条工作流程
(一)监测收集各股室要明确工作人员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微博微信、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一旦发现舆情信息,迅速与有关方面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每日实行监测零报告制度
(二)归口报送各股室按照职能分工,对出现的舆情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响应,并填报《舆情监测情况报告单》,及时向局负责同志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
(三)分析研判各股室要根据政务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预判,研究制定对策必要时,办公室召集相关股室进行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县政务公开办
(四)应对处置对一般性政务舆情,相关股室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局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抄送办公室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相关股室要迅速主动与办公室对接,于2小时内报送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局负责同志批示的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1个工作日内形成本股室的政务舆情回应方案(包括回应时间、渠道、内容等),如遇特殊情况延长
0.5个工作日
(五)公开回应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加强研判、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对于一般性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局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局办公室及时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发布;涉及到媒体及网民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回复内容,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各股室要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积极探索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第五条各股室要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明确熟悉网络传播特点的人员,负责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形成正确面对舆情,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第六条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责任第七条对涉及各乡镇自然资源领域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单位要做好舆情回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在舆情处置的第一时间主动上报局办公室备案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