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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合同范本9篇管理服务合同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主任地址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托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行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2、;
3、;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第二十六条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第二十七条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第二十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交纳违约金或.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三十六条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三十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H管理服务合同范本2(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区一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公共生活秩序;.文娱活动场所;.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车辆行驶及停泊;.物业档案管理;.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年—月一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
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一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一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市)县路(街道)号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一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一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一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
1、
2、
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甲方代表人年月日乙方代表人年月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0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甲方就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建筑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保安.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五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3其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其他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其他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o.房屋外观.设备运行.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公共环境.绿化.交通秩序.保安.急修小修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略)第十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第十一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车位.其他第十二条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第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第十四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第七章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章附件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第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H■•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管理服务合同范本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三、乙方工作内容广告的创意、文案、设计、策划、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五、工作时间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六、收费条例收费标准每年
000.00RMB
1、结算方式与时间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预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乙方项目启动资金3个月后每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
5.55%作为乙方代理广告服务费用
2、滞纳金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期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
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3、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七、知识产权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在甲方未付合同款项的80%之前,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九、终止合同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一、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二、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5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购房人、业主)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概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1类型2座落位置3四至4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第八条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2、;
3、.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不超过3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第九条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舌L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第十条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第十一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十三条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24小时值勤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3车辆停放有序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第十四条费用标准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住宅元/m7月;商场商铺元/m7月;办公写字楼元/n7月;其它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日前交付第十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第十六条收支的公布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第十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十八条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第十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交纳违约金,或;第二十一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账号号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6第一条甲方(业主)地址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XX市XX路XX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⑲孕谐捣(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⑷违章搭建;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费;2代收代支费用;3有偿服务费用.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蜂一次.公共绿化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保安服务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管理服务: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维修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XXXXXXXX维修及时率100%以上;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XXXX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1%交纳滞纳金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4、.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7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授权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主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业主委员会地址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物业服务企业(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业主大会会议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聘请乙方的表决,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地名核准名称]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太原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其他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接本物业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一)在甲方的监督、协助下,由乙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二)甲乙双方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因承接涉及的事项较多,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四)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五)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六)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九)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签订的协议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十一)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十三)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十四)其他服务事项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提供服务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相应等级规定的要求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第六条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参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按下述约定,以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二次供水加压费*元/月•吨;电梯运行费*元/月・平方米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6乙方办公费用;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第八条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元的酬金;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属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第十条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专业机构审计监督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业主未在规定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按时交纳第十二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决定执行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月•个、室内车位*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位使用费,由乙方代收车位使用费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资金);
(三)第十三条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第十四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有偿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第十五条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十六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包括成本及酬金);
(三)第十七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帐面金额不足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以下第项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按[物业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元/户]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经营收益的%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用作专项维修资金;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需使用维修资金时,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甲方应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第六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第十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三)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四)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七)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
(八)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报告;
(九)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十)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十二)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十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十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六)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有偿服务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
(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小区内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八)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九)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时,要协助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报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七部分合同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财务、相关资料、及附件1所交接的事项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第二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交接完毕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应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服务费用第二十五条其他条款第八部分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七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支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第三十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一条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终止后,应自收到解聘通知书或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日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责任,当事人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其他条款第九部分争议解决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部分附则第三十五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第三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第三十九条其他约定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8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7车辆行使及停泊;8物业档案管理;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3、.第五章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元合理支出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六条风险抵押.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奖罚措施.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九条其他事项.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
1、
2、、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9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停车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八条乙方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