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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避免因瓦斯超限引发瓦斯事故,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一、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月由瓦斯队对瓦斯巡回检查点修订一次,经通防副总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综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专职瓦检员,其中一名在回风隅角,一名巡回检查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风流气体(CH、C
02.CO、温度)浓度,每班至少检查、汇报三次
三、矿井在岩巷见煤段或煤巷掘进工作面遇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或瓦斯异常涌出带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增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掌握气体变化情况
四、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高冒区、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机电设备处、水仓、钻场、设备列车处
五、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巷中部、高冒区、机电设备处、水仓、钻场
六、其它瓦斯检查地点矿井(或采区)总回风巷、总回风巷内所有电气设备上风侧15米内风流中的瓦斯、其它回风巷和回风巷内所有电气设备上风侧15米内风流中的瓦斯
七、各地点检查内容为瓦斯、CO2浓度及温度(特殊区域CO)
八、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悬挂瓦斯记录牌,其中采煤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悬挂距回风巷上隅角20米内,掘进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正头20米内,矿井(采区)总回风巷的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测风站其它辅助点牌板悬挂在需检查地点处,每缺少一块瓦斯记录牌板罚瓦斯队500元
九、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和“一班三汇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
十、所有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违章蛮干
十一、瓦检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次数、项目和巡回路线进行检查,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版和记录本上,并记录该区域监测瓦斯传感器显示数值,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每次罚瓦检员50元
十二、凡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瓦检员未查出或查出未及时停电撤人,未汇报未停电撤人者,罚瓦斯队、瓦斯班长各50元,罚瓦检员1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十三、凡瓦斯超限或瓦斯局部积聚、瓦检员、通风部门等有关人员通知撤人、停电措施时,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或行动迟缓者,罚其单位1000元,罚跟班干部、班长各200元,在场其他人员各100元,严重者直至开除
十四、凡在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进行回收、检修电器设备等工作,每次罚施工单位2000元、指挥者5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
十五、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罚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各100元
十六、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各自范围内的瓦斯,严禁空班漏检、谎报,否则,发现一次罚瓦斯班长及责任者各100元
十七、瓦斯检查必须执行“三对口”制度,否则每处罚瓦检员、瓦斯队长、瓦检班长各200元
十八、瓦检员在井下携带的瓦检器必须完好,开关、防护套齐全且带有不少于3米长的辅助管和检查杖,否则罚瓦检员100元
十九、每次检查完毕,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二十、跟班区队长、放炮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检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检查瓦斯,一次不带罚责任者50元
二十一、必须建立瓦检员查岗制度,每班必须有“一通三防”部门的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查岗,防止出现空班漏检
二十二、回采工作面前上下隅角不允许有遗漏金属网,顶部锚杆或锚索必须卸载退锚,金属网必须断开,否则每次罚施工单位1000y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