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施工消防安全措施为防止发生火灾时,火势迅速扩散,造成重大的损失控制措施如下
1、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放置,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o
2、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3、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办公用房、宿舍区,应每lOOn配备1个1A灭火器;厨房、锅炉房、机具间等,应每75m2配备1个3A灭火器;油漆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固定及临时动火作业点,应每50m2配备1个3A灭火器
5、乙快瓶、氧气瓶的工作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乙焕瓶严禁平放使用,氧气瓶卧放使用时端部应枕高
6、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对不明管道、设备施工作业动火前,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动火结束后要确认火种完全消灭才能离开
7、制定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相关动火作业前开具动火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