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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忙农镇小忙农营子村)宁城县忙农镇小忙农营子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宁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忙农镇小忙农营子村集体土地
6.5914公顷,用于宁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年产1000万沼气及10万吨生物有机肥料项目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拟征收土地位于宁城县忙农镇小忙农营子村,征收范围为宁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年产1000万倘沼气及10万吨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勘测定界所确定的
6.5914公顷范围(具体位置以赤峰汇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面积拟征收忙农镇小忙农营子村集体土地
6.591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及面积为耕地(旱地)
0.4045公顷、林地
5.8702公顷、农村道路
0.0430公顷、未利用(其它草地)
0.2737公顷
三、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
(三)款之规定,因宁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年产1000万in沼气及10万吨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建设项目用地已列入宁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将纳入正在编制的宁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
(2020)16号)和《赤峰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赤政字[2022)1号),涉及1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补偿标准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未利用地(其它草地)补偿标准均为3万元/亩,林地补偿标准为
1.7825万元/亩征收范围内无青苗,地面附着物林木补偿标准为
1.44万元/亩
五、安置方式征收本村集体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2人(其中劳动力25人),拟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的方式安置
六、社会保障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按照自治区《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牧民参保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
(2017)162号)规定,该项目涉及社保安置农业人口25人,已落实资金
0.3337万元,其中
0.3337万元已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
七、其他事项本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在公告期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当地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你村委会和有关权利人对征地拟定的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持有异议者,可到当地政府征地小组质询,也可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在本告知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宁城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举行听证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手续,不影响该项目征地的实施自公告之日起,凡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用地时一律不予补偿特此公告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