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帽安全规定第一条安全帽的标志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项永远性标志
1、造厂名称、商、型号
2、制造年、月
3、生产合格证
4、生产允许证号第二条安全帽的采买、监察和管理设施物质部门在采买安全帽时,一定购置有产品查验合格证和安全判定证的产品,购入的产品经查收后,方准使用安全帽不该储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行和硬物放在一同第三条安全帽的选择使用
1、据本工程的特色,应选择拥有冲击汲取性能、耐穿刺性能、侧向刚性等性能的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醒目,不该采用黑色
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定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3、禁止使用只有下鄂带与帽壳相连结(无帽内垂直净空)的帽子
4、任何受过重击、有退色、裂痕的安全帽,无论有无破坏现象,均应报废第四条安全帽使用期从产品制造达成之日计算塑料帽、纸胶帽不超出两年半,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出两年,玻璃钢(维尼纶)橡胶帽不超出三年半关于到期的安全帽,由质量、安全、实验部□依据国标GB2811—89规定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持续使用此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