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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保卫处(部)是学校党委的政治保卫机构和行政的治安保卫工作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及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内保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组织实施治安保卫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三、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落实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情况,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四、负责校园公共区域治安巡逻及公共秩序管理,协助相关部门调处内部治安纠纷和校内交通事故
五、负责校园110建设,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和监控工作,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救助服务
六、负责开展各项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七、负责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协助做好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集体户口、暂住人口的登记、办证及管理工作
十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校内刑事、治安案件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以及上级机关布置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