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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委托收款协议9篇委托收款协议1委托方(简称“甲方”)住所电话传真受托方(简称“乙方”)住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委托事项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拖欠甲方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口非风险代理;口风险代
三、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项,并委托开户银行在其结算账户内(含信用卡账户)由开户银行按甲方提供的收费金额自动划款,用户委托资料内容如下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付款账号;付款人证件号码;开户名;计量对象号码(用户号);账单投递地址;编码:;联系电话
四、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电子信息通过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嘉兴分中心接收转发,由乙方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同城特约委托收款通知,交纳税人作税款支付凭证
五、乙方必须在纳税期限内,在上述账户留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款项,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若在甲方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因乙方账户存款不足等原因,开户银行无法划款支付的,乙方同意在补缴款项的同时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六、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或冻结期间,应主动采用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并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变更或撤消手续
七、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由乙方提出退税申请
八、乙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需要重新签订协议,新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视作自动撤销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若乙方需撤销委托,须携单位介绍信、办税员证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撤销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委托银行付款授权付款授权经付款人开户银行电子信息确认后有效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日起,5日内委托资料经核查无误后生效,直至乙方撤销委托日止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委托收款协议4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银行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年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五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银行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账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一月―日委托收款协议5甲方乙方为简化甲方的缴费手续,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就甲方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通过甲方的开户银行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
二、甲方同意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支付移动通信费用的用户为口单位名称口用户名称用户身份证号码用户号码注单位为个人付费时需提供个人用户身份证件
四、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协议项下登记的开户行账户真实有效,并已授权甲方的开户行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或小额支付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支付移动通信费用;甲方在承付期内应确保其账户有足额款项用以划拨应缴移动通信费用因甲方提供的开户行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有误,或者因账户余额不足、销户、冻结、未授权等甲方原因致使托收失败、托收错误从而导致欠费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前台,使用现金缴费方式补缴欠费乙方有权追缴甲方未缴款项、停止通信服务,并每日按甲方所欠费用的
0.3%收取违约金
五、非甲、乙双方过失(如银行系统的客户资料录入工作延误等)造成托收失败的,乙方应协调双方开户银行尽快完成结算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使用其他缴费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甲方未办理银行托收业务取消手续前,本协议有效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开户银行各执壹份甲方户名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银行账号甲方单位财务章甲方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甲方联系电话甲方通信地址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委托收款协议6甲方收款人乙方:付款人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甲方收款人乙方付款人时间签订地点委托收款协议7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电话受托方住所电话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委托事项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
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代收万元的货款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代收款项信息为汇款人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以下简称“乙方”)省传真真公司公司开户行;账户第二章保证与承诺第二条甲方保证
1、甲方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预付5000元作为保证金,如果甲方未将委托款项代收款项会认乙方账户,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委托代收的款项汇入乙方账户后三日将货款与保证金同时以现金形式退还甲方理;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的线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和被调查人达成任何与本协议目的相悖的协议或安排,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协议向己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被调查人泄漏乙方身份及本协议内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第三条乙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第三条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第三章费用及支付第四章合同生效及解除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2、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委托收款协议8甲方(收款人)浙江省桐乡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乙方(付款人)签订地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桐乡市支行(桐银字[20_]65号)《关于同意对地方税、费、基金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批复》,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征收地方税、费、基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的款项,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社保基金征收数据)经甲方确认后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项,并委托开户银行在其结算账户内(含信用卡账户)由开户银行按甲方提供的收费金额自动划款,用户委托资料内容如下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付款账号:付款人证件号码:开户名:计量对象号码(用户号):账单投递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四、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电子信息通过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嘉兴分中心接收转发,由乙方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同城特约委托收款通知,交纳税人作税款支付凭证
五、乙方必须在纳税期限内,在上述账户留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款项,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若在甲方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因乙方账户存款不足等原因,开户银行无法划款支付的,乙方同意在补缴款项的同时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六、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或冻结期间,应主动采用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并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变更或撤消手续
七、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由乙方提出退税申请
八、乙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需要重新签订协议,新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视作自动撤销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十、若乙方需撤销委托,须携单位介绍信、办税员证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撤销手续H^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委托银行付款授权付款授权经付款人开户银行电子信息确认后有效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日起,5日内委托资料经核查无误后生效,直至乙方撤销委托日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委托收款协议9收款人全称(甲方)付款人全称(乙方)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以上收款单位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的款项,根据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提供水费及其它代收费用劳务费用的收取,采用劳务供应委托收款结算双方共同遵守下列款项
一、甲方按照规定以委托收款的方式,委托乙方开户银行每月11-20日内办理劳务费用结算,逾期不交者,按5%收取滞纳金
二、乙方必须备足资金,保证支付如因乙方银行存款余额不足银行作退票处理,款项乙方在五日内送至甲方,否则将按拖欠水费处理
三、甲方必须使用银行统一印制的劳务供应委托收款专用凭证,否则不予受理,甲方在向银行委托收款时,必须及时将所附发票寄送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出帐
四、乙方拖欠壹个月水费,甲方对乙方将实行暂停供水,直至将欠款交清,方可恢复供水
五、附则本协议一式三份,有效期暂定五年,甲、乙双方及开户银行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银行意见订立协议日期年月日大丰市自来*有限公司自来水报装申请书按字第号处年月日用户须知的供水事项.凡接用自来水的用户均须遵守供水管理规则,对违反规则造成后果者,得追究经济责任.水表以外(包括水表)一切供水设备,不论是国家投资或私人出资,竣工后其产权均属水公司所有,用户不得自行拆迁表外闸门不准私自开关水公司可以在用户户外进水管上增设新用户或调换管道,调换下来的管道、配件等均归水公司,用户无权干涉.凡属水公司管理闸门用户不得擅自启闭,凡用一切不正当的方法取巧用水,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教育、罚款,直至停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转供自来水.为确保水质、水压和安全供水,用户的卫生设备、蒸暖气、锅炉、自备水源等,不得与本公司管道直接接通,更不得在管道上装泵抽水高楼建筑、锅炉应自备水箱,装有逆止闸门.用户对水表应负责妥善保护,并不得在水表箱上堆压重物和其他东西,水表箱内不得有积水,以免妨碍抄表换表等工作冬季做好防冻如因保管不妥,致使损坏,照价赔偿.用户应按规定日期缴纳水费,不得拖欠,不得拒付不按期缴纳者,加收滞纳金,每天按5%征收如再次催交不付,水公司立即停水.用户需要暂停用水、过户或更变户名者均需向水公司办理申请手续,不得私自协商处理.所有用户每月抄表一次,凡是套表者其抄表及水费均归总表结算水公司只抄总表,不抄分表.未经申请手续,擅自安装自来水属偷装偷水,如发现除没收一切材料外,视情节罚款处理.为充分发挥水表使用效率,用户根据最低月用水量,申请安装合理的水表口径,超过按实际抄见数收取对水表塘中堆积杂物,抄表员估抄,与水表数不符,多不退,少要补水表表口径mmxml:namespace015
①20
①25
①40050075
①10001500200最低月用水量(吨)1030100200300100020500010000我们同意遵守你公司的供水规定,请予接水,今后如有欠费违章或损坏水表等情节,愿按你公司供水管理规则处理此致大丰市自来*有限公司申请单位/居民(签字盖章)用户名称详细地址第三章费用及支付第四条甲方按如下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非风险代理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元,代理佣金按债权金额的%支付.风险代理甲方应于收到债款后当日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收回金额的%支付第四章合同生效及解除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第五章违约条款第八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第九条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的保证与承诺,无权要求乙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十条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三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乙方应向甲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十一条乙方因本协议第六条规定事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第十二条甲方若不能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的滞纳金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责任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第七章其它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六条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时间委托收款协议2委托方(简称“甲方”)住所电话传真受托方(简称“乙方”)住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委托事项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拖欠甲方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方式为□非风险代理;口风险代理;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的线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和被调查人达成任何与本协议目的相悖的协议或安排,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协议向已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被调查人泄漏乙方身份及本协议内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第三条乙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第三章费用及支付第四条甲方按如下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非风险代理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元,代理佣金按债权金额的%支付.风险代理甲方应于收到债款后当日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收回金额的%支付第四章合同生效及解除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第五章违约条款第八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第九条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的保证与承诺,无权要求乙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十条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三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乙方应向甲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十一条乙方因本协议第六条规定事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第十二条甲方若不能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o的滞纳金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责任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第七章其它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六条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时间委托收款协议3甲方(收款人)乙方(付款人)签订地点根据《关于同意对地方税、费、基金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批复》,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征收地方税、费、基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的款项,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社保基金征收数据)经甲方确认后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