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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9篇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1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O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第九章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2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7车辆行使及停泊8物业档案管理;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元,合理支出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奖罚措施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
1、
2、、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年—月—日年—月—日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31物业概述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物业地点市区街号3物业规模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停车场规模个车位;3物业管理区内人口人;
1.
3.4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3.5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5招标范围
1.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7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2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a具有物业管理级资质;b有独立法人资格;c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d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a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b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c提供小区物业管理经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物业经理)简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和主要人员情况;d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e投标银行保函;f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g投标人保证书;h授权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b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别承担的责任、义务及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由所有成员的合法代表共同签署,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招标人;c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该主办人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合同中的一切责任和接受指示,合同的整个实施应由该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合法代表共同签署,并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d尽管委托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协议书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仍负有共同和分别的法律责任;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4管理目标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5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a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b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c物业管理建议书;d合同协议书格式;e履约担保格式;f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6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2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7现场考察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8语言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9报价编制要求
9.1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2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3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10投标货币1本招标物业项目采用人民币11投标书有效期1自递交投标书截止日算起60天2在原定投标书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但不会失去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1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书第5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应在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2所有文件均应打印(签字除外).
12.3“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页,都要由“投标书”签署人小签投标文件不应有任何改动,否则应由“投标书”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信封中,并在内、外两层信封上均标明“正本”、“副本”字样递交投标文件时,正、副本应分别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内层信封上应分别写明投标人(作为收件人)和招标人(作为发件人)的名称及地址,以便因标书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时,招标人得以将标书原封退回内层信封的封口外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投标密封必须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外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1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退回全部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15开标本招标项目将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出席在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开封,并核查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投标书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名称开标结果宣布完后,由各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人对开标结果当场签署确认投标人不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以废标处理,予以拒绝a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b“投标书”中未填报总价;c投标文件将招标文件的格式、文字进行任何改动;d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编写1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要求补充部分其他资料,或要求对其管理方案进行答辩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并应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但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和标书内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预算进行校核,并对管理(概)预算在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4招标人将只对合格的招标单位管理费用(概)预算符合性和算术性审查,并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经招标人对所有符合投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复合标底复合标底二各符合投标报价之和/符合投标单位个数高于复合标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竞争性而不进入评比,低于复合标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也不进入评比除评标价之外,招标人还将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一经评审后合理代价中标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a总管理(概)预算标价应合理;b其他影响该物业内业主增加或减少支付的因素;c投标价与复合标底价相比较;d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e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是a总经理及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的资质、资历;b现场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资质、资历;c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管理情况;d物业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学及技术先进性;e对该物业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f物业管理各项应急措施;g质量、消防、交通、环保及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h专业技术力量能否满足物业管理目标要求6定标方式招标人将从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标报价、物业管理技术的先进性、质量、安全、消防、交通、环保等保证体系、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信誉、社会声誉等多方面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以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16.7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1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写明该物业业主委员会(如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由该物业的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将与中标单位所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物业项目管理费用总价(即合同价格).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19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按招标人的指定或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20合同协议书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持履约保函,与招标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前款规定,招标人可宣布中标无效,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4甲方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㈠;
(二);㈢0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口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0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0、O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o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二)O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2、
(七)其他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38/85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⑸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⑹办公费用;⑺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⑻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⑼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Ho
2、酬金制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0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口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二)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㈠;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㈠;
(二);
(三)O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㈠;
(二);㈢O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㈠;
(二);㈢O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O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0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签章)执行机构—(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5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7车辆行使及停泊;8物业档案管理;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元,合理支出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六条风险抵押.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奖罚措施.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九条其他事项.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
1、
2、、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物业管理合同范文篇五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甲、乙双方根据颁发的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文件规定将新村住房共计套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0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保洁费.保安费.房屋设备运行费.维修养护费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⑻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⑼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房屋外观.设备运行.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公共环境.绿化:.交通秩序.保安.急修小修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主任地址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市)县路(街道)号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O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O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O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O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O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O第十条交通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O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由当事双方协商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2、;
3、o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不超过3年)自年月曰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4、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
8、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3、o第五章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o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o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3o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兀;
3、摩托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行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o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标准如下]、;
2、;
3、;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用第二十六条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第二十七条?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第二十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乙方代行办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交纳违约金或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三十六条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三十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合同备案号()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其他说明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J”)□屋顶口外墙面口承重墙体口楼面口门厅口各类通道□电梯厅口车库口广场道路口室外管道口窖井口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V”)□空调口变配电室口照明□电梯口弱电口监控设备口给排水系统口泵房口消防设施口备用电源口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J”)口治安□消防口口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J”)□公共绿地口花木口建筑小品口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J”)□会务接待口后勤保障口其他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物业区域内各类进出交通引导与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A)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委托办理物业管理协议书9【颁布单位】浙江省建设厅【颁布日期】1999-09-08【实施日期】1999-09-08【有效性】有效为加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
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舌L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