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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内容及说明
1、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分为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和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注明某某主治医师和某某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要求在“记录时间”后面注明上级医师查房的姓名和技术职称)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每周至少2次,其查房内容主要是
①补充的病史及体征;
②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
③诊疗计划;
④更改诊疗计划具体意见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
3、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主要是
①对下级医师诊疗计划的更正;
②对病情的诊断及鉴别诊断分析的补充;
③新的诊疗意见;
④教学查房有关学术内容时间要求每周1至2次
4、患者入院48小时之内必须有医疗组高级职称医师查房,患者入院时有高级职称医生直接书写首次病程记录的,可视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但必须在“记录时间”后面注明其技术职务不得在首次病程记录后面连续书写为“首次病程记录并上级医师查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