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按类别分别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置于专用的黄色医疗垃圾袋中不得取出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内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首先在所产生科室先进行压力蒸气灭菌后再置入黄色医疗垃圾袋中,按感染性废物交医疗废物暂存处.盛放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容器外要有警示标识,每个包装袋、容器上应有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签名及需要特别说明等.禁止各科室、各部门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医疗废物要做到日产日清,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登记本,对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及经办人签名逐一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科室每日对医疗废物存放处及存放设施进行清洁后用lOOO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科室由护士长负责对全科医护人员及卫生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医务处、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处负责对全院各科室、部门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处置的工作状况,对有关的登记、记录资料、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检杳指导并对现场进行卫生学监测共同协商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违反本管理制度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