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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本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本协议”)系由以下双方于一年一月一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上海市签订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法定注册地址O乙方,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地址0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保密信息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部分保密第一条保密内容及范围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以下甲方所拥有的信息或材料(无论该商业秘密系以何种媒介储存或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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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信息业务、客户、供应商、雇员、服务、研究活动、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商业计划或交易、财务信息和计划、关于甲方的重要政策或计划、关于人事问题、内部管理文件等
(2)技术性质的信息技术秘密、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和方法、技术秘诀、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配方、生产线、原型、源代码和计算机系统、软件、秘密流程和设计、发明、论文、研究项目、发展计划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3商业性质信息成本、利润、销售、市场、客户名单、客户要求,及其它不公开的数据4任何标有“机密”或类似表达的文件,任何已告知乙方应予保密的信息,或乙方合理认为甲方或其关联方将会视为保密信息的信息,或任何由客户、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秘密提供给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信息5甲方需要保守的关联方的秘密信息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公司6甲方需要保守的从第三方获得的秘密信息7其他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o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第二条保密义务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任何时间,乙方均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该等保密义务不因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而消除乙方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
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
4.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
4.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
4.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公司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
4.5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
4.6所有商业秘密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只能为了执行甲方分派的职责或者其他任务而接触或者使用商业秘密除此之外,甲方并未给予乙方任何批准或者授予乙方任何许可、商标、发明、著作权、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第三条违约赔偿乙方确认,如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非法泄漏或使用保密信息将使甲方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乙方因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义务之规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以及因此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第二部分竞业限制第四条竞业限制义务[8]
4.1乙方同意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自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之日起年[9]内(以下简称“竞业限制期”),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第五条竞业限制补偿鉴于甲方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同意于竞业限制期限捏按月于每月的第[・]日(“付款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月工资百分之[・][10]计人民币[・]元作为该月之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直至竞业限制期届满如该月付款日适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甲方应在付款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该月之经济补偿金乙方被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用人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用人单位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或是在竞业限制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缩短或者放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之竞业限制义务,届时甲方无须再支付任何竞业限制补偿金第六条违约金乙方如反本协议约定之竞业限制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自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日起至竞业限制期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总额的三
(3)倍[11]此外,乙方并须返还甲方曾经支付之所有与竞业限制有关之经济补偿金如上述违约金和返还金额不足以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之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雇主所遭受之实际损失及损害第七条其它
7.1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补充;对本协议所进行之任何变更或补充,惟经双方签署之书面协议始生效
7.2双方之间就与本协议项下事宜有关的任何通知或函件均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应以中文写成及发送在未接获另一方更改通讯地址之书面通知前,所有通知均应发予下列通讯地址及指定之收件人甲方地址电话收件人乙方地址电话
7.3本协议一式贰
(2)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