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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团内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使团内推优工作落实到基层,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团章》、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江苏省教育工委《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做好团内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第三条学院团委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根据学院党委的学生党员年度发展计划总体规划和部署,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团的支部是开展团内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需经过所在团组织推荐第二章推优条件第五条凡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年满18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谈心谈话、培养教育,均可作为团内推优对象第六条团内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纲领,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要求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期专业排名在前50%;研究生上一学期规格化平均分达80分或有相关科研成果等突出贡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如仅因成绩未达要求,但有其他突出表现者,可向团支部申请破格,团支部同意后,由学院团委审核决定其是否具有推优资格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不予作为团内推优对象.在校期间受到学院或学校纪律处分.上一学年(期)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在团支部活动中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上一学年(期)有首修不及格课程第三章推优程序第八条团内推优原则上每年3月、9月进行有特殊情形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第九条根据党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情况确定符合团内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团内推优候选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可进行团支部团内推优会议第十条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团内推优候选人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投票使用《人文学院XX团支部推优表决票》(见附件一)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拟推荐人选需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团支部将拟推荐人选评议结果、现实表现及推荐意见上报学院团委(团支部团内推优会议具体流程见附件二)O第十一条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上报材料进一步考察审核评议后,确定团内推优对象,并填写《东南大学团内推优登记表》(见附件
四、附件五)第十二条学院团委填写《人文学院团内推优公示》(见附件三),将审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向学院团委或党委反映第十三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向团内推优对象所在的学生党支部推荐,党支部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党委备案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各级团组织在团内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循私舞弊对团内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第十五条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共青团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推优表决票团支部名称:年月日说明:
1、在上述名同学中推荐不超过名人选,多推无效
2、同意的在“推荐意见”栏内划“O”,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如有涂改,作废票处理团支部“推优”会议具体流程L首先由团支书统计到会人数,到会人数超过支部人数的90%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团支书宣读团内推优条件及候选人名单.到会成员(包括学生党员)投票确定一名计票、两名唱票人员,二分之一以上到会成员同意,则有效.候选人自评,汇报入党动机及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分发选票,到会成员(包括学生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5计、唱票人员公开计、唱票.统计票数,候选人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成员表决通过者才能列为支部拟推优对象.“推优”会议结束三日内上交表格至院团委组织部团内推优公示经研究,拟确定等位同志为团内推优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月曰至月曰(五天)内,书面(或电话)向学院团委反映联系电话..人文学院团委签章:年月日说明
1、公示对象是学生的,“单位”栏填所在班级;“职务(职称)栏可填写所担任的社会工作职务,未担任社会工作的可填写学生
2、“文化程度”栏可填学历也可填学位
3、“联系电话”用学院团委的办公电话按姓氏笔画为序推荐对象姓名推荐意见单位学号/职编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职务(职称)文化程度团内“推优”情况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名次/人数)参加人数同意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