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7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杭州市地铁乘车规则》修订对照表原条款条款内容新条款修改建议修改理由依据标题杭州地铁乘客守则杭州地铁乘车规则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条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制定本守则第一条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及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本守则.《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2016年实施版已变更为289号;.《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9年发布实施第二条凡进入地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的人员须遵守本守则第二条凡进入地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的人员应遵守本守则第三条乘客乘坐地铁时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接受、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共同维护乘车秩序和车站安全,并注意车站的运营通告第三条乘客进入地铁车站和乘坐地铁时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票务、安全、防疫等规定,接受、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共同维护乘车秩序和车站安全,并注意车站的运营通告.原第二十二条内容移至该处;.吸收地铁公安的修改意见新增第三条第二款对经劝告仍不配合检查、携带疑似危险品或未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的人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七十条第
(一)项;.《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条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180分钟内离开收费区,超过上述时限,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车票金额不足时,乘客需补交超过部分票款第四条乘客持有效车票乘车,应在规定时限内离开收费区,出闸超过规定时限时按无效车票补交票款;乘客超程乘车的,应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因地铁线网即将与嘉兴、湖州、绍兴等地地铁线网对接,在网时间将超出180分钟,拟于票务规则中予以明确.超程乘车补票,依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条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对使用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乘客,依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第五条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的,按照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
1.《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内容保持一致新增第五条第二款乘客以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方式逃票三次(含)以上的,逃票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1.《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六条1名乘客可免费带领1名身高
1.3米以下(含
1.3米,下同)的儿童乘车,带领1名以上的乘客应另行购票;身高
1.3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第六条成年乘客可免费带领身高不足
1.3米的儿童乘车身高
1.3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1.目前,国家对三孩政策已放开,根据“十四五”规划,我国未来有可能实施更具有包容性的生育政策因此建议
1.3米以下儿童免费政策不设儿童人数限制此外,据了解绍兴地铁乘车规则中已对
1.3米以下儿童免费不设人数限制,杭绍轨道交通互通在即,执行相同的儿童免费政策,既符合联网运营的需要,又能减少对跨区域乘客的困扰第七条为保证车站的秩序,乘客应自觉遵循出入车站、上下步梯时靠右行走的原则;搭乘自动扶梯时,应紧握扶手带,靠右站立第七条乘客搭乘自动扶梯时,应紧握扶手带,照顾好同行的儿童和老人,不得倚靠扶梯,不得多人挤站在同一阶扶梯,不得在扶梯上奔跑、打闹,不得在运行的扶梯上逆行,不在出入口滞留.原第七条“靠右站立”己不符合现行乘梯的安全倡导,将原第八条内容与第七条合并.根据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第八条第四项“使用自动扶梯时不逆行、不在出入口滞留”第八条搭乘自动扶梯时,同行人应照顾好儿童和老人,不得多人挤站在同一阶扶梯或在扶梯上奔跑、打闹第八条第一款乘客使用垂直电梯时,应先下后上使用轮椅、手推车、婴儿车或携带大件行李以及行动不便的乘客应乘坐垂直电梯
1.根据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第八条第四项“使用电梯时先下后上”新增第二款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下搭乘垂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1.《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垂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第九条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精神病患者须在健康成人陪同下乘车,否则,由此导致的事故由其本人、家属或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醉酒者应当在其监护人或健康成年人陪同下进站乘车.《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醉酒者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拒绝其单独进站乘车”.原第十四条内容移至此处新增第十条第地铁工作人员根据治安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
1.《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一款查等规定对上车乘客的携带物品、防疫措施、健康证明等进行检查,乘客应当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检查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七十条第
(一)项新增第二款
1.《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条乘客应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主动给老、幼、病、残、孕以及怀抱婴儿或者有其它需要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第十条第一款乘坐地铁时应先下后上,排队候车车厢拥挤时背包向前,文明礼让
1.倡导乘客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第二款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幼儿的乘客,优先入座照顾专用座位乘客应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主动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确立照顾专用座为的乘坐优先规则,与《杭州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则》表述一致.原第十条第一款内容移至此处第十一条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千克,体积不得大于().1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
1.8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第十一条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大于
0.1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
1.8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1.根据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公布杭州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第十二条为保证乘车安全,乘客需配合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禽畜和猫、狗(盲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等动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第十二条为保证乘车安全,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乘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及其他违禁品、管制物品;
(二)犬只、活禽等可能影响他人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小型宠物如乌龟、金鱼等且自备装运容器的除外);根据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公布杭州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
(三)易燃性、有严重异味、外表尖锐或者其他易污染、损坏设施、易损伤他人的物品;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第十三条乘客不得携带风筝、充气气球、自行车(有安全包装的折叠自行车除外)以及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第十三条乘客禁止携带充气气球等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安全的物品,携带风筝、自行车、无人机等物品应有安全包装,并不得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
1.根据地铁集团意见修改第十四条禁止赤脚、赤膊、醉酒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第十四条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车厢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车站内摆摊设点,擅自在车站内进行商业宣传拍摄,擅自在车站或列车内从事兜售或派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以及扫描二维码等推销行为
(二)在列车内饮食;
(三)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四)在车站或列车及其他地铁设施上乱涂写、乱刻㈣、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五)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踩踏车站或车厢内座席;
(六)在车站或列车内袒露身体、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
(七)在车站或列车内骑行平衡车(是否可进站)、电动车(不包括电动轮椅)、自行车,.原第十四条部分内容简化并入第九条,烈性传染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缺乏实际操作标准;.原第十五条内容根据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目前运营中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四)乘客不得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三)使用滑板、溜冰鞋;
(八)在车站或列车内大声喧哗、嬉戏、悬吊、打闹、打架、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行为;
(九)在车站或列车内操控移动、滑翔、飞行的玩具模型、无人机及其他物品,施放风筝等;
(十)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规定“…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5.参考2019年5月实施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新增“在车站或列车内操控移动、滑翔、飞行的玩具模型、无人机及其他物品,施放风筝等”第十五条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车厢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行为(-)擅自在车站内摆摊设点,擅自在车站或列车内兜售或派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二)在列车内进食;
(三)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四)在车站或列车及其他地铁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五)踩踏车站或车厢内座席;
(六)在车站或列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
(七)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
(八)在车站或列车内大声喧哗、嬉戏、悬吊、打闹、打架等行为;
(九)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第十五条上车的乘客在车门两侧候车,下车的乘客从车门中部下车;候车时,禁止倚靠屏蔽门;上、下列车时,应注意站台间隙;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和屏蔽门;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警示灯亮时,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到终点时,乘客应带齐行李物品全部下车,严禁在车厢或车站内逗留
1.原第十六条内容提前至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上车的乘客在车门两侧候车,下车的乘客从车门中部下车;候车时,禁止倚靠屏蔽门;上、下列车时,应注意站台间隙;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和屏蔽门;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警示灯亮时,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到终点时,乘客须带齐行李物品全部下车,严禁在车厢或车站内逗留第十六条第一款乘客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擅自动用紧急或安全应急装置
1.原第十八条内容提前第二款乘客应正确使用地铁车站的自动售检票机、自动扶梯及其他设施、设备因乘客不当行为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1.原第十七条内容简化表述第十七条正确使用地铁车站的自动售检票机、自动查询机、自动扶梯及其他设施、设备;因乘客不当行为造成的设备损坏,须赔偿相应的损失第十七条遇地铁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乘客应配合运营单位临时限制客流的工作
1.原第十七条内容提前至第十六条第二款,原第十九条内容提-XX-HUo第十八条乘客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擅自动用紧急或安全应急装置第十八条在地铁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乘客应保持冷静,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指挥,配合应急处置需要紧急疏散时,乘客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引或广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1.原第十八条内容提前至第十六条第一款,原第二十条内容根据《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八条第九项“遇到突发事件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优化表述第十九条遇地铁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乘客应配合运营单位临时限制客流的工作第十九条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向地铁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服务
1.原九条内容提前至第十七条,原第二十二条内容提前至第十九条并简化表述第二十条在地铁范围内发生意外情况时,乘客应保持冷静,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指挥;需要紧第二十条乘客因自身健康问题或故意、过失造成自身伤害事故等情形,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乘客因自
1.原第二十条内容提前至第十八条,原第二十一条内容提前至第急疏散时,乘客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引或广播的提不下,有序疏散身原因造成地铁运营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乘客因自身健康问题或故意、过失造成自身伤害事故等行为,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因乘客原因造成地铁运营损失或伤害他人的行为,由其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在车站或列车内发现周边乘客有晕倒、抽搐等突发情况时,鼓励乘客间开展互助,同时主动、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并视情况拨打12()急救电话.原第二十一条内容已提前至第二十条;.鼓励乘客间开展互助;第二款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乘客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1.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乘客应当自觉遵守地铁线路运营单位有关票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须知,接受、配合地铁车站的安全检查,听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发生纠纷时,可向地铁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影响地铁的正常运营第二十二条乘客违反本守则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劝离乘客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原第二十二条内容已提前至第十九条;.原第二十三条内容提前,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调整《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于
2019.
3.1起施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已于
2018.
7.1起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已于
2018.
7.1起施行第二十三条乘客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三条本守则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地铁乘客守则》废止第二十四条本守则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本守则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