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实施集体决策及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
①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
②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的制定、修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及表彰奖惩、重大事件处理等重大事项;
③本村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等重大事项;
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需向上级请示的重大事项;
⑤应当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主要包括
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村〃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选举、交流、奖惩、考核和使用意见;
②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和提名;推荐申报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③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三)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①工程项目申报;
②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监理、设计招投标等;
③已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等采购;
④各类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处置含房屋、店铺租赁工程项目必须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建立项目库,所有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等制度,项目变更、验收、资金拨付等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①非生产经营一次性支出资金5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一次性支出或同一项目支出累计超过10000元的款项;
②各类专项资金和上级专款分配、使用;
③所有对外借款和担保;
④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二、决策程序
(一)酝酿决策.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也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村、多个站所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对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按照程序提议提请本级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集体决策.保证出席人数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可根据议题内容需要,组织有关职能机构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在镇党委、政府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采取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可将讨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形成会议记录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会议记录包括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执行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执行决策.组建决策机构镇成立〃三重一大〃决策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于镇纪委,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镇党委、政府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严格执行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规范招标投标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镇、村集体凡使用国家、集体资金建设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重点扶贫村扶贫项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产业建设定向扶贫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小型人畜饮水工程、基本农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上级安排有专项资金扶持的所有项目)的招标投标,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大宗物品采购,均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操作村级采购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要报请镇〃三重一大〃决策小组审核同意,大额资金支付须经挂村领导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