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将严格按照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如下
一、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地面、基坑坡道等车辆行经处全部进行硬化处理;
二、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现场切割等易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建筑材料按图堆放、合理布局、标识齐全,工程材料、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采取密闭处理;
四、拆除作业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若因洒水或喷淋易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影响施工安全的,会组织拆除施工专家进行论证,采取其他有效降尘措施
五、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7天以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7天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六、采用新型智能密闭化泥头车;对于证照不全的车辆不准进入工地;对于物料堆高超过车厢栏板高度、车轮和车身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准驶出工地;
七、采用标准的装配式或砌筑式围挡,并在围挡上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定时喷淋降尘,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项目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项目名称、施工方案效果图、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若违反上述规定,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处罚特此承诺建设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