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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历编写规范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科学安排课程教学进度,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实施教学检查督导工作的重要依据现就教学日历编写工作特做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编写说明与指导性要求.编制教学日历的目的是使教师合理地分配时间、确保预定教学任务的完成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校历、课程表以及学生实际情况,统筹编写教学日历,确保在课程表规定的教学起止周内完成全部教学任务.每学期独立设课的全部课程均应编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需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年学期、开课单位、课程名称、授课专业班级、课程学时(理论和实验、上机学时)等同一教师的相同课程但授课专业班级不同,应按实际授课情况编写各自班级的教学日历.教学日历中的教学进度安排要具体到每一周、每一次课,在教学内容一栏中要写明章节名称,建议细化到教材内容里的二级标题;实验课要写明实验项目名称;把课程大纲中提到的课程思政、实训比赛、虚拟仿真、期中测验等选项,纳入具体的日程安排(对应某一次或几次课),体现在教学内容中.“其它说明”中,应填写课堂讨论或习题课耍求、课后作业要求、预习要求等说明;若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需在其授课n期相应“其它说明”中注明授课教师
二、教学日历的日常管理.教学日历由授课教师于开课前填写,须具备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批签字,授课教师和教研室各存一份教学日历排版为B5纸打印,横版左侧装订.为更好地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授课教师须于开课一周前将教学日历在教学平台上公布,以利于学生根据教师的教学日历主动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做好预习等准备.教学日历是教师授课基本教学材料之一,日常上课时需随教案等材料一同携带本规范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2教学日历参考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