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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股权质押合同协议出质人(以下称合同协议甲方)质权人(以下称合同协议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协议的履行,合同协议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协议条款作如下相关约定第一条本合同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合同协议乙方依贷款合同协议向合同协议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质押合同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合同协议甲方(即上述合同协议借款人)在XXXX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合同协议甲方在合同协议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合同协议甲方应在本合同协议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XXXX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合同协议乙方保管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协议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协议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协议,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协议规定相一致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协议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合同协议甲方在本合同协议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合同协议乙方在本合同协议项下的权益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合同协议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合同协议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协议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合同协议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合同协议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合同协议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第八条本合同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合同协议甲方在本合同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XXXX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合同协议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合同协议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合同协议甲方(公章)合同协议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占-
八、、•签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