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协议范本出质人(简称合同协议甲方)质权人(简称合同协议乙方)根据XXXX(借款人)与合同协议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口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协议乙方根据担保书,为XXXX(借款人)向贷款币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合同协议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XXXX(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合同协议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合同协议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合同协议甲方保证XXXX(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合同协议甲方以其持有的该XXXX股权出质,并且合同协议甲方向合同协议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合同协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万元
三、合同协议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合同协议乙方有权要求合同协议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合同协议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协议乙方,质押期间由合同协议乙方保管,质押期间,合同协议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XXXX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合同协议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合同协议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合同协议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合同协议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合同协议甲方若以上市XXXX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合同协议甲方若以有限责任XXXX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XXXX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XXXX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合同协议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合同协议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合同协议甲方(盖章或签字或盖章)合同协议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年月日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