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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鱼塘承包合同发包方高明区荷城街道塘南村委会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现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经过公开投标,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鱼塘的地点及面积该土地位于(土名),承包张数为张
二、承包的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计),为期十年
三、承包总金额为拾万仟佰拾元(元)即每年元保证金为仟佰拾元角分(元)付款办法:
(1)实行先交款后耕塘,乙方应在中标日先交保证金3万元
(2)在每年的公历(新历)12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下年度的承包款(以此类推)
(3)如第二年不交承包款,其保证金归甲方,甲方可取消合同收回鱼塘再发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不用缴交税费,电费由乙方负责,在承包期内如有遗失电表漏电开关,电制均由乙方负责,违章用电由供电所处理,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鱼塘水位不妨碍道路的畅通,影响村民的生活和生产为原则,否则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乙方不能在塘基上堆放杂物等一切妨碍交通的作物
3、塘基面不准种植树木,涌源需要清理,甲方有权将涌泥放在塘基上下沙近涌边的鱼塘,期满后,要经下任投得塘主允许甲方将涌泥有部份放入鱼塘基边,乙方不得干预和阻碍
4、鱼塘双基各占一半
5、在承包期内,如国家征用地,国家补偿的青苗款,甲乙双方各占50%乙方不需缴交当年的承包款,此鱼塘当年归乙方管理,如征用后尚未填土,次年归甲方处理
6、承包期满,要按原状将鱼塘交回甲方
7、乙方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准填土用来搞其它项目
8、承包期间,如有战争、洪水(指水位超过鱼塘基面计)、地震等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甲方可视乙方的实际损失减免当年的承包款,其它原因(如供电供水中断)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9、在承包期间,如遇到意外,疾病等特殊情况,无能力再耕塘的鱼塘允许退回甲方,但当年的承包款要缴交,甲方可退回保证金给乙方
10、妨碍鱼塘的竹或树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11、承包期满,乙方要在合同期满前自觉清理塘基上附着物,否则归下一任承包者所有
12、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自已承担,与甲方无关
13、承包户在鱼塘搭建看护房和一切建筑物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设,根据政府建设“美丽田园”的工作标准,搭建的看护房必须为板房以上的构建物,不能使用石棉瓦和一些简易材料搭建棚舍,影响田园的整体美观,对于不符合建设要求搭建的构建物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清拆,并不作任何的补偿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当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除按合同的规定处理罚外,还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如有未言及之事,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A>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壹份,财务站贰份,交易中心壹份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名签订日期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