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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本单位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以下制度: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