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非常规冶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保密协议书甲方:非常规冶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乙方甲方就重点实验室成员(包括研究生)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关于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内部事项的保密事宜,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允许乙方接触和知悉所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及内部事项,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直接、简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披露所掌握的秘密事项
二、保密信息的范围与内容乙方所涉及的营销、技术、运营数据、其他性质的资料及内部事项,能给重点实验室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的相关信息该信息既可以是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重点实验室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也可是特定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某种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悉或研制开发中掌握的商业、技术秘密及内部事项据为己有涉及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属于保密范围
三、凡违反本协议规定,在保密期限内保密信息,须承担相应泄密责任,并赔偿甲方因调查泄密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提出的赔偿费用后果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协议生效后五年后自动失效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两份我已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本人承诺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如违反协议,愿意承担本协议规定以及相应的后果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