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强化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检测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出目前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立案查处,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良性发展通过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宿迁地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状况,积累对检测单位的监管经验,建立符合宿迁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规范、健康、良性发展
三、检查方法
(一)检查对象所有在宿迁市辖区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均为检测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机构资质情况是否存在资质挂靠或者超资质检测情况,程开展服务.人员情况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多处挂靠、不具备专业能力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正式劳动关系的人员参与检测活动;是否存在检测人员与检测报告签字人不一致.检测报告情况检测项目是否有协议(合同)或者委托书;是否按照规范等填写检测记录和编制检测报告;是否及时向气象主管部门抄报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检测报告签章是否齐全;是否可以开展回溯检测的情况.固定工作场所和仪器设备情况是否具备固定工作场所;仪器装备是否齐备并检定合格,是否具有领用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具有检测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有培训学习计划.检测现场复查是否存在伪造、修改记录,故意漏测,检测工作不规范等情况.档案、安全管理等制度及落实情况档案是否符合《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其他执行法律、法规、规范的情况
(三)检查人员由宿迁市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和各县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不少于三人,且至少有两名成员持有行政执法证
(四)检查方式.台账检查对机构资质、人员、检测报告、工作场所和仪器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现场核查在检测单位抄送的检测报告中抽取一定比例,开展现场复查时间安排
(一)准备告知阶段(8月)市、县气象部门摸清辖区内检测单位底数和开展检测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监督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前通知辖区内执业检测单位,告知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内容、需要配合的相关事项、准备的资料档案、具体检查工作的时间计划等相关内容
(二)检查实施阶段(8月TO月)o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辖区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的方式包括台账检查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检查组应当要求检测报告上的检测人员到现场开展复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需作出说明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11月)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组织回头看,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督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依法规范执业完成“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事项和单位的确定上报,全面总结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监督检查情况公示,并通报给检测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组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依法监管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技术标准,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二)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存在违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针对拒不改正、屡次出现不规范行为或者出现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查处,加大曝光力度,不断依法规范我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
(三)加强总结公示检查完成后,市局服务处将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材料,及时通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并对外公示监督检查工作组要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消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巩固结果应用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按照《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应纳入信用“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宿检测单位,应按程序纳入,并作为我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重点监管对象,在后续监管中实施经常性检查、抽查或者项目跟踪督查,直至移出相应名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