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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2021年7月修订)第一条为做好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实际,制定(修订)本次评审奖励实施细则第二条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和职教科研机构教育教学及教研科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及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教学成果,是指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成果持有者承诺书在申报成果奖过程中,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负责,成果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成果持有者签字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章)
一、成果简介成果概况(成果简介,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主要完成人情况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单位盖章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推荐、评审意见区县教委(教育局)推荐意见(公章)(签字)年月日中等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组组长签字中等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中等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五、附件目录
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2.成果支撑材料《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表》填报说明
一、封面.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原则上不超过35个汉字.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成果完成人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填写.推荐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类别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其他.推荐单位指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学术团体和有关社会组织.编号由推荐单位确定,组成形式为zzabcde,其中zz为中职简称;abc为推荐单位临时代码;de为推荐单位确定序号例如序号“zz50101”为万州区教委推荐的、编号为01的成果,其中501为万州区教委临时代码,01为推荐市级教学成果的顺序号注学术团体和社会组织代码中的“X”,填报前联系市教委职成教处获取
二、成果简介.成果获奖励情况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或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或通过验收的日期;实践检验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即不早于成果完成时间.成果概括由成果简介、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教学成果的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申报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近五年来完成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时间以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及区县教科研机构下发的文件或通知为依据.达到市内、国内先进水平依据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述进行评判.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依据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评判.在市内外产生积极影响以在市内外推广的情况进行评1成果简介对成果主题和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汉字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概述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思路要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汉字3成果的创新点对成果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字数不超过800个汉字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字数不超过1000个汉字
三、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A!.《推荐表》可用原件按1:1比例打印复印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除本文规定的材料外,不再接受其他材料.所有上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填报说明不打印提交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注成果类别按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其他五类分类填写判第五条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每4年评审一次,评特等奖5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和三等奖35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金第六条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奖励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职教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第八条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热爱职业技术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直接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经历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人若联合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可适当增加,增加人数不超过5人第九条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一般情况下,县(处)级及其以上政府行政部门不能作为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第十条申报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向评审奖励办公室提出申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市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职教科研机构每单位申报成果数量不超过5个,其余中职学校不超过2个跨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第十一条推荐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评审奖励办公室统一制定的《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U盘),同时提交支撑该成果的附件材料两套;教学成果若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两本或两套)第十二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重庆市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建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奖励办公室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组第十三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奖励办公室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成员若干人,其职责是
(一)确定专家组成人选名单
(二)研究决定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干人其职责是(-)审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二)对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完善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第十五条评审奖励办公室的职责是(-)具体组织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二)核查成果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对推荐材料中存在的疑点问题,要求其推荐单位作出说明提出对推荐材料的书面核查意见
(三)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六条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由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投票须有评审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参加方有效
二、三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等奖原则上须有参加投票委员全部同意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的完成人,不得参加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第十八条对申报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在收到推荐截止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奖励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裁定经公布和裁定无异议后的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由奖励办公室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第十九条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对评审委员会评定的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获奖候选项目,评审奖励办公室应当自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获奖候选项目或评审工作有异议的,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奖励办公室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评审奖励办公室不予受理评审奖励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第二十条异议由评审奖励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奖励办公室在受理异议后,将通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接到异议通知书以后,应当在10日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核实情况书面材料寄(送)到评审奖励办公室审核评审奖励办公室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评审委员和专家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异议核实与处理情况,提请其裁决异议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仍未处理完毕,则取消有异议成果的获奖资格第二十一条异议期结束后,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汇同有关部门进行审定,并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二条对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获奖成果,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并授予主要完成单位奖状,主要完成人证书和奖金第二十三条重庆市人民政府给予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单位可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获奖成果应当记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由推荐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五条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推荐等级推荐时间年月日成果类别推荐单位(盖章)编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制成果获奖励情况获奖时间获奖种类获奖等级奖金数额(元)授奖部门成果起止时间主题词第一完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教龄专业技术职称现任党政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现从事工作及专长电子信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主要贡献本人签名年月日第二完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教龄专业技术职称现任党政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现从事工作及专长电子信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主要贡献本人签名年月日第一完成单位名称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第二完成单位名称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主要贡献单位盖章年月日推荐单位临时代码推荐单位临时代码推荐单位临时代码万州区教委501永川区教委516云阳县教委531黔江区教委502南川区教委517奉节县教委532涪陵区教委503基江区教委518巫山县教委533渝中区教委504大足区教委519巫溪县教委534大渡口区教委505璧山区教委520石柱县教委535江北区教委506铜梁区教委521秀山县教委536推荐单位临时代码推荐单位临时代码推荐单位临时代码沙坪坝区教委507潼南区教委522酉阳县教委537九龙坡区教委508荣昌区教委523彭水县教委538南岸区教委509开州区教委524两江新区教育局539北陪区教委510梁平区教委525万盛经开区教育局540渝北区教委511武隆区教委526高新区公共服务局541巴南区教委512城口县教委527市教科院542长寿区教委513丰都县教委528市教育评估院543江津区教委514垫江县教委529学术团体55X合川区教委515忠县教委530社会组织56X编号成果类别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