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都安县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登记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勾选)健康/残疾/慢性病身份证号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号)家庭人口劳动力人数个人联系号码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社区)屯号现居住详细地址县镇村(社区)街(路、小区)排(栋)号参加过何技能培训有何劳动技能有何就业愿望是否有铺面或其他投资收入家庭经济来源家庭月收入元,人均收元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情况与申请人关系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能力情况(有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是否已实现就业(用J选)收入情况(用J选)是否有就业意愿(用J选)是、否有、无有、无是、否有、无有、无是、否有、无有、无是、否有、无有、无是、否有、无有、无社区审查经调查,以上填报内容情况属实,该户家庭成员未实现就业,同意申报为乡镇就业社保经审查,该户符合“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同意认定为“零就业家庭”意见“零就业家庭”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审核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就业服务中-r.心后、见经审核,同意乡镇就业社保综合服务中心意见复核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县人社局意见同意县就业服务中心意见审批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