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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综合加分评定细则
(一)测评标准
1、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以综合积分为具体的量化分数综合积分;专业学习积分X85%+能力及行为表现积分X15%o
2、日常表现考评分的评定以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为依据,参照《南京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及相关文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二)具体计算方法♦专业学习积分课程平均成绩
1、学习成绩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7(考试课程分数X学分)学习成绩=1~~—工考试课程学分如按等级打分,则优为90良为80中为70及格为60♦专业能力及行为表现积分(该项每个人有60分的基本分)
一、从事社会工作部分(此项加分取高分,不兼得)
1、担任寝室长,校、院、年级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的成员,加
0.43分;
2、担任年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加
0.86分,学生组织部长
1.71分,主席团成员、团总支书记
2.57分(如有副主席加
2.14分);
3、担任院学生组织副部长加
1.29分、正部长加
2.14分,副主席加
2.57分,主席、团委副书记加3分;
4、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军训助理加
1.71分、正部长加
2.57分,副主席加3分,主席、团委兼职副书记加
3.43分;
5、担任班长,团支书加
2.14分;年级助理加3分;
6、担任学校角徵羽演唱团、舞蹈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和平之声”艺术团、话剧团团长加
1.71分注直接隶属于校、学院党委团委的学生组织有加分,社团为学生个人兴趣,不加分
二、个人荣誉部分(各单项只取最高分,不兼得,不同单项可累加)
1、院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加
1.29分,校各项活动积极分子加
0.86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干加
1.71分,校三好学生标兵加
2.57分,省级优秀个人荣誉加3分,国家级优秀个人荣誉加
4.29分;
2、校优秀团员加
0.86分,校优秀团干加
1.71分,校优秀团员标兵加
2.57分,省级优秀个人荣誉加3分,国家级优秀个人荣誉加
4.29分;
3、党校优秀学员加
0.86分,校长奖章、校优秀共产党员加
3.43分;
4、军训先进个人加
0.86分,军训标兵加
1.71分;
5、文明宿舍成员加
0.86分;
6、校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成员加
0.86分,省优秀集体成员、校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红旗团支部标兵成员加L71分,国家级优秀集体成员加
4.29分;
7、其他加
0.86分(只加一次,不累加)
三、技能证书部分(各单项只取最高分,不兼得,不同单项可累加)
1、普通话二甲加
0.6分,一乙加
1.2分,一甲加
1.8分;
2、计算机二级证书加
1.2分,三级证书加
2.4分;
3、当学期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加
0.6分,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加
0.6分
四、竞赛部分注评定时需获奖者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集体参赛,降一级加分,即团体参加的国家级一等奖按照省级一等奖加分,团体参加的学院级三等奖不加分
五、其他
1、专业学术论文在校外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加
2.4分,在增刊发表加
1.8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加
3.6分;被SCI、SSCKCSSCI收录的加
4.8分;专业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参照省级专业加分;获得发明专利加
4.8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加3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加L8分(外观专利不累积)注合作撰写论文者,第一作者为60%余下40%平均分解
六、说明
1、以上五项,均看本学期是否取得相应资格,特此说明
2、以上所有项的加分乘以15%后超过15分,仍按照15分计算其中文艺、体育特长及社会工作等所占权重总计不得高于4%故第
一、二大项和第四大项的非专业类竞赛加分乘以15%后,共计超过4分仍按照4分计算本细则解释权归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所有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2014年9月5日类别等级年级学院校(市)省国家国际一等奖
1.
21.
82.
433.
64.8专二等奖
0.
61.
21.
82.
434.2业三等奖
0.
61.
21.
82.
43.6类优秀奖
0.
61.
21.83非专一等奖
0.
61.
21.
82.
434.2业类二等奖
0.
61.
21.
82.
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