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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艺术品委托代理销售标准合同(模板,仅供参考)甲方(艺术家):乙方(画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艺术品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为,第二条(代理期间)本合同所指代理期间为,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在提前30日通知对方的条件下,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解除本合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迁往代理范围的区域之外.乙方破产本合同终止时,依据本合同乙方保管的全部作品应立即返还甲方第三条(甲方对代理销售的基本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次甲方作品的个人展览甲方对作品的展览风格以及为了宣传或广告目的而复制的作品的质量享有控制权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展览次数或者不能有效的宣传和推销甲方的作品甲方有权在提前60日通知乙方的条件下,终止本合同第四条(作品包装、保险、运输费用)甲方作品运交乙方的包装、保险、运输费用由甲方方负责;作品运离乙方的包装、保险、运输费用由乙方方负责在展览地售出作品的包装和运送由乙方负责包装方法运输类型保险方法第五条(作品展前准备工作)展览所需要的画册、画框、垫座、装帧、悬挂支撑材料以及其他辅助材料费用于双方协商第六条(作品参加展览会费用)甲方作品展览会的各项费用,按下列预算由甲方承担预计金额其中广告、公关费展览场地租赁费开幕式及展览期间招待费现场布展费展览手册(作者介绍、作品评价、作品图录)、开幕式邀请函、海报、展板、展览标签等文本拍摄、设计制作、印刷费用展览记录片摄影、剪辑、撰稿、配音费用其他上述费用由乙方负责开支,甲方提供一件作品给乙方作为上述费用开支的补偿第七条(展览会期间最低销售额保证金)在展览会期间,乙方每星期可向甲方收取元作为最低销售额保证金如在展销期间作品销售金额超过元,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保证金第八条(作品售出标示办法)在买主预付作品全价百分之的定金或做出买定作品的书面承诺后,方可在作品上方标贴“已售出”字样但在展览结束之前,任何作品不得搬离展览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搬离的除外)第九条(展览会期间作品展销价格)展览会期间的展销作品价格由双方共同商定(详见“作品接收单”),该价格不包括乙方佣金第十条(作品委托代理销售佣金).乙方经营场所售出的作品,一律收取作品售价的百分之一作为乙方的佣金.经乙方联系或安排,甲方接受他人委托创作新作品所获利益,应按作品售价的百分之一向乙方交付佣金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未经乙方联系或安排,甲方接受他人委托创作新作品所获利益,应按作品售价的百分之向乙方交付佣金.甲方未经乙方安排所得的版税,或因著作权转让所获利益,乙方不收取佣金;但上述利益系由乙方安排成交所获,乙方收取百分之的佣金第十一条(甲方自行销售(直销)作品佣金)按照我国艺术品相关管理规定,甲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不得自行销售(直销)作品如甲方自行销售(直销)作品,则应按第十条执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未经乙方联系或安排,甲方自行销售(直销)作品“应按作品售价的百分之一向乙方交付佣金”第十二条(作品售后乙方价款转付方法).一次性总付乙方在收到买主一次性付款30日内,应在扣留佣金后,将其余作品销售价款交付甲方.分期交付乙方每次收到买主分期付款后,均须按照甲乙双方应得的比例份额,在30日内将甲方应得份额交付甲方,直至分期付款全部付清,甲方取得全部应得份额为止
3、买主延迟付款,乙方仍须在作品售出的90日内将作品销售价款中甲方应得份额如数交付甲方买主托延付款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向甲方支付作品销售价款前应扣除代扣代缴税款,并将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证明交付给甲方第十三条(甲方自行销售(直销)作品佣金交付办法)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甲方自行销售(直销)作品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的佣金,按下列办法交付.一次性交付甲方在收到买主一次性付款后,须在30日内将乙方应得佣金交付乙方.分期交付甲方每次收到买主分期付款后,均须在30日内按照乙方应得比例份额将佣金交付乙方
3、甲方自行销售(直销)作品时,买主延迟付款,甲方仍须在作品售出的90日内将作品销售价款中乙方应得份额如数交付乙方买主托延付款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四条(乙方对已经接收作品的保险、赔偿责任)乙方须按照不低于作品接收单上所标作品售价百分之一的数额对作品投保被盗、毁损、丢失等鉴于我国保险公司暂未对一般艺术品开展保险业务,乙方不论投保与否,对已经接收的作品被盗、毁损或遭受其他损失,均须按照作品接收单上所标作品售价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十五条(帐目报告)乙方顺及时按季度向甲方报告帐目,第一次账目报告须在年月日做出帐目报告内容须包括每件已售出作品的名称,甲乙双方各应得金额,以及仍寄存于乙方尚未售出作品情况第十六条(帐簿审查)乙方须将其与甲方或者代表甲方与他的所做的每一笔业务准确记入帐簿乙方在得到甲方书面请求后得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授权代表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对帐簿及有关材料予以审查如经审查发现差错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交付审查费用并及时偿付因账簿及有关材料的差错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第十七条(著作权)本合同所指甲方全部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告知买主甲方为所买作品著作权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八条(合同转让)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都不得转让本合同第十九条(合同的修改)本合同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各项条款不得随意修改;如需修改,应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由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曰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曰附作品接收单今收到的艺术作品共件(艺术家姓名)各作品特征如下名称载体规格售价佣金・.接收作品目的()销售()展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上作品在归还艺术家前,如出现丢失或毁损现象,作品接收人负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低于作品售价与委托酬金之差一旦艺术家提出返还作品要求,作品接收人应将全部作品予以返还上述作品著作权归艺术家所有作品接收人(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