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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瓦房排查结论及危险性鉴定等级说明老旧瓦房排查结论分类,是指鉴定机构依据《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SJG41-2017等规范的要求进行老旧瓦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将老旧瓦房房屋排查结果分为A、B、C三类;C类房屋根据老旧瓦房房屋的危险程度和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CLC
2、C3三类
1.A类房屋可继续使用,或仅需对损伤进行处理后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瓦房房屋;
2.B类房屋可观察使用,但应当对损伤进行处理,当房屋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鉴定的老旧瓦房房屋;
3.C类房屋根据老旧瓦房房屋的危险程度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C1类、C2类、C3类,C1类房屋指采取修缮、加固或拆除加建部分等措施后可消除安全隐患的老旧瓦房房屋,此类房屋安全隐患消除后可将房屋安全隐患类别判定为A或B类;C2类房屋指需要进行鉴定的老旧瓦房房屋;C3类房屋指需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后续处理的老旧瓦房房屋老旧瓦房危险性鉴定,是指老旧瓦房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栋为单位,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根据老旧瓦房房屋的危险程度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1.A级无危险构件,老旧瓦房房屋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老旧瓦房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老旧瓦房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栋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