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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1目的本须知旨在保证船舶的设备不合格能得到及时发现、报告和纠正2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船舶和船管部对船舶设备不合格的报告和纠正3定义设备不合格指船舶及其设备出现的缺陷、故障、损坏、隐患和性能不良等机务主管:指船管部负责船舶机务管理的主管人员船舶设备主管人员指船上轮机员、电机员、驾驶员等部门长:指船上轮机长、大副、4实施步骤船舶设备主管人员在对设备检查测试中,如发现设备存在某种缺陷、性能不良、故障或损坏,或备件缺乏应立即向部门长报告部门长接到报告后,应对所报告的情况进行分析.1船舶有能力自修的组织船员自行修理.2船舶缺乏备件、材料、技术力量等因素无自修能力的,由部门长提出向公司报告的要求,经船长批准后向船技部报告船舶向公司报告的方式不限,但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1电报、传真;.2电话(要有电话记录);.3信件(特快专递);.4在“月度报表”中报告船技部机务主管接到船舶的报告后,应对所报告的情况进行分析.1船舶可自修但缺乏备件、材料,则向船上供给所需备件、材料由船上自修.2船上虽无自修能力,但此项不符合规定情况对安全和防污染不直接构成影响,可安排在岁修或坞修中解决.3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可能)会造成影响的,严重的应立即停航解决.4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会造成影响但可以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消除,则可安排在下一港口解决或在一定的时间内解决(不得超过三个月)解决办法通常采取临时航次修理方式安排厂修5船技部机务主管接到船舶的报告并拟定措施后应向本部门经理报告船技部经理对机务主管拟定的措施应认真审核,如对机务主管拟定的措施无异义则批准实施如与机务主管的意见有分歧,则应与机务主管或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商讨制定新的纠正措施,并视情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对于严重的不符合规定情况由船技部领导报告公司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船技部领导和机务主管等共同研究制定方案,由公司分管领导作出批示后按批示实施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的方式应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可以口头报告,但口头报告必须作好相应的记录纠正措施制定妥后应及时通知船舶为了保证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机务主管应上船到现场进行具体指导9船舶报告的不符合规定情况纠正后,还应将纠正结果报船技部.10对于可以在岁修或坞修中解决的不符合规定情况项,船舶和船技部均应保存该项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及拟定的纠正措施.11船舶对完全由自行解决的不符合规定情况,部门长应作好记录,在“月度报告”中将不符合规定情况事实、纠正措施及结果一并向船技部报告5附表《设备不合格报告及纠正记录》6相关文件《船舶和设备维护程序》(KSP1OO1)《关键性设备和系统的标识检测程序》(KSP1002)《船舶及其设备维护保养须知》(KSI1OO1O1).设备不合格报告及纠正记录SIR090101-01船舶部门编号:注
1、报告方式填“电报”、“传真”、“电话”、“邮寄”、“月报”
2、报告后仍未得到纠正的应在“说明”中注明原因责任人:序号设备不合格简述报告时间报告方式纠正情况及时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