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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术语及定义、总则、基本规定、绿化分部工程、大树移植分部工程、垂直绿化分部工程、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检验、试验和检测及竣工验收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范围内各类城市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的施工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CJ/T2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6.
2.
3.
1.2绿地有效土层必须满足园林植物生长的最低种植土层表1土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cm表1园林植物所需的最低种植土层
6.
2.4绿地地形整理主控项目为绿地地形整理应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其平整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完成面无积水
6.
2.
4.1一般项目
6.
2.
4.
1.1地形整理完成后的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为±
1.0cmo
6.
24.
1.2平整后绿地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6.3栽植分项工程一般规定
6.
3.
1.1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CJ/T24的规定
6.
3.
1.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对棕桐科植物和要求全形态保留的植物要注意保护树冠,避免主干受损
6.
3.
1.3植物种植之前,应进行种植槽、穴和有机肥的隐蔽验收
6.
3.
1.4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查明地下管线和隐蔽物的埋设情况
6.
3.2原材料
6.
3.
2.1主控项目
6.
3.
2.
1.1绿地播种用的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6.
3.
2.
1.2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形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乔木胸径的允许偏差为±
0.5cm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Wj的允许偏差为±10cm灌木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高的允许偏差为±5cmo
3.
2.
1.
2.3到场苗木严禁带明显病虫害,不得受伤或土球松散
6.
3.
2.
1.3进场苗木应符合广州市地方规范DB440100/T105o
6.
3.
2.
1.4从境外或外地病源地引进的植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植物检疫的要求
6.
3.
2.2一般项目种植前应对苗木进行修剪,剪除枯死枝、病虫枝及影响观瞻部分,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乔木类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不得短截和抹头,尽量保持原有树形用做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6.
3.3种植穴、槽的挖掘
6.
3.
3.1主控项目为种植穴的直径与深度大小应符合设计要求,至少应比土球直径大20cm树穴上下基本垂直,并按要求回填种植土及基肥,保证种植后的树窝大小一致
6.
33.2一般项目
6.
3.
3.
2.1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6.
3.
3.
2.2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cm〜15cm厚的砂砾或敷设渗水管,加设排水盲沟
6.
3.4乔灌木与地被种植
6.341主控项目
6.
3.
4.
1.1乔灌木与地被植物种植前应清除杂草,按设计要求添加基肥,基肥应为有机肥,并进行30cm深的翻土,使之与土壤充分混合
6.
3.
4.
1.2种植时苗木根部不能直接与肥料接触,在接触根部的地方应铺放一层未拌肥的种植土,厚度大于5cm
6.
3.
4.
1.3种植苗木应拆除不易腐烂的包装物
6.
3.
4.
1.4乔、灌木栽植深度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应保证定植后在土壤沉降后树根颈与地表面等高花卉、地被种植深度为原土球深度;完成面以不露出土球为准,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种植线深5cm〜10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cm
6.
3.
4.
1.5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均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主干对齐,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6.
3.
4.
1.6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应将形态丰满的一面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6.
3.
4.
1.7花卉、地被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3.
4.
1.8块状草皮铺种后,草块间隙不能大于1CH1完成面应有合理的排水坡度
6.
34.2一般项目
6.
3.
4.
2.1苗木运到现场应及时栽植当日不能种植的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并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6.3422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重量超过It的大型土球,应在外部套大绳操作
6.
3.
4.
2.3花卉、地被种植
6.
3.
4.
23.1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6.
3.
4.232坡式种植,应由上而下种植
6.
3.
4.
23.3多品种混植时,应按先高后矮、先宿根后草花的顺序种植
6.
3.
42.
3.4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6.
3.
4.
2.
3.5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6.
3.
4.
2.4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薛、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
3.
4.25树木种植后应将土球四周的松土分层填实,使种植土均匀、密实地分布在土球的周围
6.
3.
4.
2.6新植苗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开窝蓄水
6.
3.
4.
2.7种植苗木支撑物固定
6.
3.
4.
2.
7.1胸径20cm以下的行道树种植时应采用混凝土柱扶固,碎柱埋深应三70cm柱内侧间距应280cmo
6.
3.
4.
2.
7.2胸径20cm以上的行道树和其他乔木,种植后应采取适当扶固措施
6.
3.
4.
2.
7.3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固定物禁用易腐烂、外观差的材料
6.
3.5草坪播种
6.
35.1主控项目
6.
3.
5.
1.1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的类型
6.
3.
51.2播种时应先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如选用撒播,要均匀覆土
0.3cm〜
0.5cm后轻压,然后喷水
6.
3.
5.
1.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cm〜10cm并保持湿润
6.
3.6水生植物种植
6.361主控项目常用水生植物的适宜水深,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常用水生植物的适宜水深
6.
3.
6.2一般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缸盆应牢固埋入水底泥中,防止浮起漂浮植物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6.
3.7种植后植物材料主控项目为种植后验收时植物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表3的规定表3种植后植物材料质量指标
6.4养护分项工程一般规定
4.
1.1本条款
6.4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分项的施工和质量验收
4.
1.2养护分项应按养护计划落实有关措施,并做好记录主控项目
6.
4.
2.1植物应生长良好,符合植物生长规律花灌木和开花的地被植物着花及脚叶整齐,无脱落草坪生长正常,叶色青绿
6.
4.
2.2植物成活率须达95%以上,绿地中无黄土裸露,草地覆盖率达95%以上
6.
4.
2.3按设计要求或自然树形适度修剪,绿篱高度、宽度恰当,平整一致
6.
4.
2.4植物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保持施工范围植物无明显病虫害
4.
2.5植物种植后应定期施肥,保持植物长势良好
4.
2.6草坪外观平整,边缘清晰、顺滑,无积水现象7大树移植分部工程
7.1一般规定大树移植分部工程除应遵守本章内容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相关内容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移植大树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并有年审合格证,作业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档案
7.2苗木挖掘分项工程
2.1主控项目
2.
1.1大树移植前须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2.
1.2大树移植的根部土球大小,应满足保证该树种成活的常规要求,包裹物须符合移植要求
7.3苗木迁移分项工程
3.1主控项目
3.
1.1须作迁移的树木应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未受机械损伤
31.2大树的修剪应根据移植季节、生长习性、绿化功能和绿化效果确定修剪方式和修剪量迁移前对病枯枝、徒长枝、内膛枝等均应予修剪
3.
1.3迁移前为了防止工伤事故或损坏树木,应对需移植的大树进行必要的支护
3.
1.4迁移前应标明树木的主要观赏面和阴、阳面.
1.5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
7.4植物种植分项工程主控项目
4.
1.1大树移植卸车时,土球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妥当,拆除包装,分层填实
1.2种植覆土沉降后的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并将树干栽正扶直,常绿树应高于地面5cm左右
4.
1.3大树移植后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5养护分项工程
5.1主控项目种植后应注意病虫害防治,进行全面病虫害检测
5.2一般项目
5.
2.1大树移植后,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养护管理
5.
2.2为促使大树恢复生长,宜适当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8垂直绿化分部工程1一般规定垂直绿化工程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须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规定CJJ75-19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和设计规范DB440100/T105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106园林种植土DB440100/T111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440100/T112人行天桥、立交桥绿化种植养护技术规范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绿化工程将各类植物材料按合理的配置形式种植于城市绿地的工程
3.2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3主控项目绿化工程中对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起关键作用的检验项目
3.4一般项目垂直绿化分部工程除应遵守本章内容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和第10章的相关规定垂直绿化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强度,不得妨碍道路桥梁管养和其他功能的需要天桥、立交桥的绿化施工,尚应符合《广州市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技术规程》的要求屋顶绿化的施工应尚符合《广州市屋顶绿化技术规程》的要求
8.2天桥、立交桥、墙体绿化子分部工程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主控项目为栽植槽内的排灌系统和疏水层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基础分项工程原材料的主控项目为种植土宜采用混入有机质的人工合成轻质土壤,同时满足保水、透水、透气、供肥和轻量化的性能要求栽植分项工程植物种植的主控项目
8.
2.
3.1苗木栽植的深度应以覆土至根颈为准,根系周围应压实
8.
2.
3.2有栽植盆的,土层表面应低于栽植盆檐口上缘5cm~10cm以利浇灌和施肥等作业
8.
2.
3.3植物栽植时,藤萝类须做牵引和植株固定处理
8.
2.4养护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
8.
2.
4.1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
2.
4.2苗木生长势衰弱、影响观瞻的应及时更换.3屋顶绿化子分部工程.
3.1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
8.
3.
1.1主控项目
8.
3.
1.
1.1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屋顶花园的排水层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8.
3.
1.
1.2屋顶花园的防渗层构造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验收前施工单位需与使用单位签订为期不少于2年的防渗层保修书
8.
3.2基础分项工程原材料的主控项目必须采用轻质、含水率高的栽培基质,基质的厚度必须根据屋顶的荷载力和种植植物的种类而定
8.
3.3栽植分项工程
8.
3.
3.1原材料的主控项目
8.
3.
3.
1.1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不宜使用高大乔木
8.
3.
3.
1.2种植植物的容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宜采用轻质材料
3.
3.2乔灌木种植的主控项目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
8.4边坡绿化土方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边坡绿化必须根据护坡的性质、质地、坡度进行适当的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固定植物材料基础分项工程
4.
2.1原材料
2.
1.1主控项目土壤除满足常规要求外,必须进行肥效改良,增加有机质含量
4.
2.2地形整理的主控项目
4.
2.
2.1坡面地形的整理须符合设计要求,尽量不扰松原土层;回填土壤要进行夯实,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4.
2.
2.2坡面地形坡度应满足铺草坡面要求极限坡度Wl2常用坡度Wl3种植坡面极限坡度Wl l常用坡度Wl:
2.3栽植分项工程原材料的主控项目植物材料应选择根系发达、株形低矮、萌发力强、耐下旱、耐贫瘠、病虫害少、绿色期较长和观赏性高的植物9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1一般规定绿化附属设施可做为绿化工程的分部工程,并按专业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详见附录A绿化附属设施的施工需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绿化附属设施的施工的主体工程需满足结构的要求,外观应有一定艺术性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9.2假山叠石分项工程
9.
2.1主控项目
9.
2.
1.1基础符合设计要求底石材料要求坚实、耐压,不可用风化石块作基石
9.
2.
1.2所选用的石材要求质地与纹理一致,色泽相近,石料不能有裂缝、损伤、剥落现象
9.
2.
1.3基架结构满足设计要求,选用角铁、钢丝网、钢筋、水泥、砖块等材料满足相关物理性能
9.
2.2一般项目
9.
2.
2.1勾缝所用水泥色泽应处理成与石料颜色相近,艺术造型满足设计要求
9.
2.
2.2塑石的颜色须不易脱落、水溶
2.
2.3用于塑石工程的应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满足相关物理化学性能园路铺装分项工程主控项目
3.
1.1开挖路床应按设计路面宽度每侧加放20cm素土分层夯实,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平整度误差W1cm
3.
1.2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3.
1.3基层的厚度、平整度、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1.4卵石、嵌草砖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必须牢固
9.
3.2一般项目
3.
2.1基层施工应辗压夯实,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3.22预制块面层铺装须平整稳定,结合层厚度恰当,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3.
2.3完成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顺直,道路曲线流畅顺滑
3.
2.4卵石色泽及规格搭配协调,颜色分配和顺,颗粒铺设清晰,石粒清洁,嵌入砂浆深度应大于粒径的1/
23.
2.5嵌草砖无裂缝、无缺陷,铺设平稳,接缝匀称,表面整洁;嵌草砖空穴内种植土回填饱满,嵌草到位、平整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应按GB50242的规定执行花坛设施和小型挡土墙分项工程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应按GB50203的有关规定执行10检验、试验和检测1检验
10.
1.1原材料的检验一般规定城市绿化工程原材料主要包括土壤、肥料、灌溉用水和植物材料等四类绿化工程使用的原材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土壤、肥料、灌溉用水的检验绿化工程土壤、肥料、灌溉用水的检验方法为观察外观和查验检测报告绿化工程土壤、肥料、灌溉用水应全数抽样检验植物材料的检验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检验方法为现场观测绿化工程植物材料应全数抽样检验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检验频率为孤植的乔木、灌木应全数检查;绿篱、地被、花卉、草坪每50m2〜100m2为一个抽查点,每点5m2〜10m2每处不少于3点
1.
1.4其它项目的检验除本规范有规定外,其它项目的检查数量为全数抽检,按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段或里程为一个检验批除本规范有规定外,项目要求中有明确尺寸的检查方法为现场测量;其它项目为现场观察
1.
1.
4.3本规范
6.
3.3条和
6.
3.4条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全数抽样检验,频率为孤植的乔木、灌木应全数检查;绿篱、地被、花卉、草坪每50m2〜100n为一个抽查点,每点5m2~10m2每处不少于3点本规范
6.
4.2条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检查数量与频率为树木全数抽检,绿篱、草坪、花坛、地被植物每200m2抽查一点(不足200m2的按200m2抽查),不少于3点本规范
8.
3.
1.
1.2条的检查方法为检查保修书
10.2试验和检测
2.1一般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材料检测,主要包括土壤、肥料、灌溉用水等三类材料的检测绿化工程的抽样,应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遵循“随机”、“多点”、“均匀”的原则检测方法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绿化工程材料的检测方法参照现行林业或农业标准相关内容执行
2.2土壤检;则取样方法参照DB440100/T106相关内容执行取样频率为客土,每500m3为一个检验批,不少于2批次;原土,每5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少于2批次土壤试验内容和质量评定参照DB440100/T106相关内容执行
10.
2.3肥料检测
10.
2.
3.1绿化工程用肥料包括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
2.
3.2取样方法与频率有机肥料一般应将肥料混合均匀后,选取10点〜20点,每个干的样品
1.5kg左右,湿样5kg同一批次的有机肥不少于2个样品无机肥料同一厂家,同种批号,每500kg抽1个样少于500kg按500kg标准抽样,每点不少于2个样每个样1kg左右
10.
2.33肥料试验内容和质量评定,参照《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试行)》执行
10.
2.4灌溉用水检测绿化工程灌溉用水不是自来水的,需进行相应检测取样方法与频率为同一水质,同一地点,抽取两个样装水容器先用抽样的水冲洗两遍后再装上水样约3L灌溉用水试验内容和质量评定参照GB5084执行
10.
2.5重要检验和使用功能检验
10.
2.
5.1植物病虫害检验
2.
51.1植物种植后,应对整体植物材料进行病虫害检验
2.
5.
1.2在普查的基础上,发现有病虫害植株的在发现病虫害的部位(根、茎、叶等)取样,样品用取样袋装好,并贴上标签,标明日期、地点、寄主名称、危害部位,统计危害率,危害程度等,做好原始记录并按《园林植物病虫害田间调查抽样方法》相关内容执行
2.
5.
1.3检验植物病虫害质量评定参照DB440100/T105相关内容执行给排水管道通水实验参照GB50242相关内容执行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参照GB50242相关内容执行11竣工验收绿化工程竣工阶段的验收分为竣工预验收和竣工质量验收绿化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的,可进入绿化工程养护期
11.2工程竣工质量验收11-
2.1检验批合格条件1各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的质量合格评定主控项目各检查点数合格率达到85%以上,该主控项目为合格一般项目各检查点数合格率达到75%以上,该一般项目为合格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H及附录C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项工程质量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C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验收必须的检测资料完整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6种植土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或其它种植基质
3.7客土将栽植地点(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改善理化性质的栽培基质
3.8最低种植土层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种植土最少厚度
3.9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种植土壤回填前的土方回填、地形整理等施工工序
3.10基础工程
11.
2.
4.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施工单位已按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施工内容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提交完工证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条件
11.
2.
6.1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C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验收必须的检测资料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后三个月保养期满,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质量验收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应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E2施工单位已对预验收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经有关部门复查合格3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4监理单位已提交质量评估报告5勘察设计单位已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检查报告6已经提出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其法人代表签署且有单位印章的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表格形式见附录F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齐备,表格形式见附录D8质量监督站已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抽查,质量合格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要求其整改的问题已全部落实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子分部)工程工程质量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C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各分部验收必须的检测资料完整监督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绿化工程的观感质量由验收组现场确定
11.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程序参建各方分别向验收组介绍工程建设情况,包括合同履行、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分项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处理、整改落实、质量评价等情况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按合同与设计文件及相关的标准、规定等,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检查评价验收组审阅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验收组根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及实地查验情况,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应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该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全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价均达到合格若参加验收各方未能达成一致的竣工验收意见,应另行组织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表格形式见附录Co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移交进入正常的绿地养护绿化工程中达到设计标高后场地平整等种植前的分项工程
3.11栽植工程绿化工程中植物种植的分项工程,包括挖穴、添加基肥、定植、浇灌、支撑等工序
3.12养护工程绿化施工过程中植物种植后的养护分项工程
3.13草坪人工种植低矮草本植物所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的场地
3.14花坛成丛或成片种植花卉或观叶植物,具有一定几何形轮廓的种植床
3.15绿篱成行密植,常作造型修剪的植物带
3.16垂直绿化利用植物在立体空间(如天桥、立交桥、边坡、屋面、垂直墙面等)进行的绿化方式
3.17大树绿化种植工程中胸径3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及胸径20cm以上的常绿乔木
3.18胸径距地面
1.3m高处的乔木树干直径
3.19冠幅乔、灌木枝叶部分垂直投影的平均直径
3.20绿化附属工程城市绿地中除园林建筑外不适宜作为独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绿化配套项目,如小型花坛、花架、汀步、宽度2m以下的园路、高
1.5m以下的小型挡土墙及简易给排水设施等4总则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应注意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5基本规定rT*F=1A;A--rm质重官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格形式见附录B绿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绿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绿化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绿化工程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进行划分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相关工程施工人员和质量验收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的施工和验收尚应符合相应专业规范的规定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管理土壤、有机肥、植物等施工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在自检的基础上,要书面向监理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才能进行回填和种植绿化附属设施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主要施工材料应送到有资质的专业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和政府监督抽检经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后方可在施工中应用施工阶段控制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绿化施工与有关设施的距离应符合CJJ75-1997中
6.1的规定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应在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绿地内原有保留植物应加以保护,制定技术措施,控制覆土厚度,保证原有植物的生长对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规定,制定保护方案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划定适宜的保护区域,使作业面和古树名木之间有合理间隔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保护措施,设专人监控,做好有关记录,防止对古树名木造成伤害6绿化分部工程土方分项工程一般规定本条款
6.1适用于绿化工程种植土覆盖前的土方工程、地形整理各工序的施工和验收在进行种植土覆盖前,应进行土方隐蔽工程验收主控项目
6.
1.
2.1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有害成分或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等,应进行客土更换特别是覆土50cm以内粒级为3cm以上的渣砾,土层100cm以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垃圾必须清除
6.
1.
2.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沥青及有毒垃圾等含有有害成分的材料,不能用于种植区域的地形回填
1.
2.3土方回填后的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
6.2基础分项工程一般规定
6.
21.1本条款
6.2适用于绿化工程的种植土覆盖和地形整理等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6.
2.
1.2在原有绿地上种植的,应根据设计要求对部分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土壤采取改良措施
6.
2.
1.3在进行苗木栽植前,应进行相关隐蔽工程的验收
6.
2.2原材料
6.
22.1主控项目种植土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样作种植土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6.
2.
2.2一般项目绿地回填的种植土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6.
2.3种植土回填
6.
23.1主控项目
6.
2.
3.
1.1严禁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植物类型草坪草本地被木本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棕桐植物浅根乔木深根乔木土层厚度cm30304045608090150植物种类代表种类最适水深(cm)沿生类菖蒲10以内挺水类荷、风车草100以内浮水类英实、睡莲50〜300漂浮类浮萍、凤眼莲不限注漂浮类水生植物的根不生于水底泥土中厅号项目种植后植物材料的质量指标1乔木树干通直,树冠完整,树形端正,无缺冠,偏冠(除设计特殊要求外),树木生长势良好,叶色正常,无枯枝败叶及明显病虫害2灌木生长势良好,叶色正常,不脱脚叶,无枯枝败叶及明显病虫害3花卉及地被植物生长茁壮,幼芽饱满,苗木均齐,根系发达,无损伤及明显病虫害,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均匀4草坪草块尺寸一致,厚度不少于2cm无杂草,生长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5水生植物根茎发育良好,植株健壮,无明显病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