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科技信息管理
1、科技信息工作应纳入厂科技工作计划,信息组根据工厂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等科技发展规划,制订年(季)度计划,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行,一般应在一年(季)末或当年(季)初制订
2、厂内有关处室、分厂提出要求完成的调研课题或临时性情报、翻译任务,均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3、厂科技图书、期刊杂志应统一由标准信息组订购,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订购,如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购回的资料应交资料室验收入库后方予报销,期刊杂志每年订购一次,增订或削订由标准信息组提出目录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订购
4、出席各种学术会、现场会、交流会、重大展览会所获得的资料,以及国内外赠送的样本、技术资料等一律应交情报资料室管理个人和部门不得留存,如确因工作需要也应将原稿交资料室保存经领导批准后由资料室复制付本交部门或个人使用,据此财务部门应对会议人员严格把关,必须由图书室签收资料后方予报销
5、发动群众利用各种机会做情报工作凡出差或参加会议的工程技术人员,出差完毕后,应将收集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标准信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