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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2篇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火车站西邻,租赁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左右钢构车间520nl2左右,砖混瓦房
11.5间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日止租赁期年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年租金为36000元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押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每半年一付,支付日期在头一个月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租赁押金在租赁期满无其他费用纠纷,甲方应及时退还押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工商、税收、债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如有违法经营或拖欠工人工资及责任事故等事务与甲方无关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乙方应于每月一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
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O
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甲(出租方)开户行帐号乙(承租方)开户行帐号
五、免责条款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六、合同解除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七、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八、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电话电话盖章盖章标准厂房租赁合同3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厂房类型为混泥土结构
2、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厂房租赁自—年11月6日起,至—年H月6日止租赁期共计5年
4、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为8500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合同签订日期20—.
11.15标准厂房租赁合同4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注如果承租时该公司还未注册,仅是以投资人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应多几个人投资人共同签署,并注明公司正式成立后以公司作为承租方或以公司作为共同承租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厂房类型为钢混结构2甲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因此造成人身损害,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带来第三方针对甲方的纠纷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方自日起,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府部门限定的厂房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厂房装修日期月
3、厂房租赁自月年24日止租赁期共计伍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内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方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租金的计算方式为
2、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租金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或第一年到第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按市场价另订
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为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为“付款日”)之前交甲方以上租金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根据租金全额搅闹税费并获得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租金,共计贰万元合同终止时,视设施、厂房完好情况及乙方的履行情况,全部或部分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及各项政府税、费等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因及时支付,若因乙方怠于支付造成第三方追讨,乙方应承担因此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产权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六、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项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主体结构及其关键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九、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体检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长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十、违约条款
1、租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乙方应按照每日拖欠租金或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及违约金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三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拍卖后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通讯地址传真通讯地址传真
十一、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自动由变更企业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地面增设的一切附属设施归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中止合同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无条件搬离,无拆迁补偿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若是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甲方有权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7、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乙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期满后甲方不再出租,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已权益支出的包括担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未尽事宜增补出租方承租方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标准厂房租赁合同5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厂区内两栋厂房约4000平方米,一幢宿舍约1200平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五年,即自20—年3月1日至20_年3月1日止前6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年5月1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H■■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标准厂房租赁合同6出租方(甲方)营业执照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营业执照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1条物业名称、地址及面积说明甲方同意将位于厂房物业栋至层(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厂房及工业办公)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第2条租期及计算方法
1、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个月,由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物的租赁期计算方法以甲方发出《租赁物接收通知书》,发出通知书后5个工作天内双方签订《厂房物业接收书》后当天开始计算
3、租赁物正式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租金,首30日为装修免租期第三条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第四条租金、场地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租赁物首年月租金元/m2合计租金小写元,大写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5日前缴付当月租金给甲方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1点规定执行
2、场地服务费每平方米元/月合计小写元,大写场地服务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5日前缴付当月的场地服务费给甲方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点规定执行
3、从第一年开始,每年租金、场地服务费递增—%o
4、水费、电费及电梯维护费按月结算(收费标准见附件《厂房租赁费用计算表》),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到甲方缴付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点规定执行
5、为保证双方在租赁期内的利益,在签订合同当天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约期满前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个月场地服务费、第一个月预缴租金及其它费用,合计元此履约保证金不可作偿租金和场地服务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乙方缴清一切租金和费用后十个工作天内,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租金、场地服务及其它费用未包含乙方应缴交的各项税金第五条水费、电费、电信费的缴交办法
1、水、电费乙方依实际使用量,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每月向甲方交纳水费和电费
2、水、电费价格调整如政府物价部门对水、电费价格作出调整,则甲方有权根据价格调整比例于执行当月对水、电费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3、电信费乙方电信费,每月根据市电信局发出的电信费清单由乙方向电信局直接缴交第六条付款乙方应于公历每月5日前将租金和场地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或每月5日前以支票或现金直接交至甲方财务部第七条进出租赁物甲方可在合同期满或续租期满前三个月内,预早一天(24小时)预先通知后,可带领新客户进入乙方承租的租赁物内,乙方应给予有关的方便及协助第八条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建筑物)的保险,其它一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保险(租赁物内一切生产资料、生产工具、财物、人员保险等)为此甲乙双方各自负购买保险及受保险的权利和责任如因甲乙其中一方未购买上述保险,未购买保险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追偿乙方应提供上述保险证明给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及其以外的损失,乙方负连带责任第九条甲方的责任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租赁物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租赁物定期安全检查,承担租赁物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租赁物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维修租赁物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
3、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第十条乙方的、责任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按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拖欠租金数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2、依时交纳场地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它费用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拖欠场地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它费用数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该物业供应有关服务(包括水、电、电话线和单位内其他设施),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十五天内搬出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3、严格按租赁物的使用性质及建筑安全标准使用,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4、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的日常维修、保养、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防火、绿化管理、清洁等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防各项事故发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责任
5、因使用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扩、力口、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6、乙方不得用任何方式转租、转手或与他人共同使用该租赁物的任何部分
7、保持租赁物内部完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铺设、内部粉饰或墙壁、地面、天花板的其他表面材料,以及各种不动产附属物,如门窗、电器线路、消防设备、供水及电器设施等的完好,如属于乙方或其客人造成对该项物业或公共地段的损害,甲方修复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爱护和正常使用租赁物及其设备,发现租赁物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做好客货梯的日常维护,不准超载或违章操作因乙方的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租赁物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由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的正常保养维修
9、乙方不得在租赁物范围内存放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也不得允许其他人存放上述物品
10、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并执行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检查和执行整改建议
11、乙方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容许甲方给予合理之预先通知,在合理时间检查或修缮,以保持租赁物良好状况,如因非甲方人力所能控制的情况而使该厂区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的正常供应中断时,甲方概不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同时,本合同的规定以及乙方缴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义务亦不因此受到影响唯甲方须尽力减低上述检查或修理对乙方在该租赁物内正常使用及其商业操作所造成的滋扰
13、注意防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须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自行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出租方承租方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赁物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炮竹,焚烧废纸,燃点蜡烛;不得在租赁物内留宿、煮食等,如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4、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能在该租赁物内外任何部分包括外墙及公共地方悬挂广告招牌
15、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于租赁期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租金、场地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退回,并保留向乙方追讨由于其毁约而导致甲方一切之经济损失的权利,包括租约余期之租金、场地服务费及合理的诉讼费等费用
16、租赁期内,乙方须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厂区内环境保护、卫生清洁、道路通畅的义务,不得乱张贴,不得占道经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杂物不得放置—上,垃圾须到甲方指定的地方堆放违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并即时清理,所造成的损失和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乙方须恢复甲方原交付乙方使用时的租赁物状况,乙方亦可委托甲方代为拆除恢复原状,双方对所需费用进行预算确认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该项费用,双方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和水电设施均不能拆卸(乙方自装的室内空调可拆走)原有设施设备应验收完好,乙方如有损坏需负维修及赔偿责任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租赁物,乙方逾期不退出所承租租赁物的,甲方除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租金外,并有权对乙方按原租金总额的5倍罚款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如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按租赁余期内租金总额的100%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甲方如违反合同第九条中任何规定,视甲方违约乙方如违反合同第十条中任何规定,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责成乙方搬出该物业,所交履约保证金不退回,厂房所有的入墙入地固定装修和基础设备设施(含水电器材)无偿归甲方所有
5、违约金、赔偿金、罚款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第十二条其它约定租赁期内,甲方只向乙方出租厂房物业,并不参予乙方的经营管理因此甲、乙双方的债权和债务以及与之有关法律、诉讼责任与对方无关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租赁物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互不承担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内征地拆迁的,应按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双方共同遵守第十四条续约
1、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请求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续约条件否则,本合同在期满时即终止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证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年月日订地点标准厂房租赁合同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代表职务地ilt:由口编:电话传真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授权代表职务地址:由卜编:电话传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一个月,即从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第四条租赁费用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一倍,即人民币元(大写)o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一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一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开户行帐号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O
5.3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
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0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防火安全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第十条物业管理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第十一条装修条款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标准厂房租赁合同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出租方)、乙(求租方)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甲方(出租方)乙方(求租方)
一、厂房详细情况
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厂房租赁时间
1、租赁期限为一年,厂房租赁年一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
2、厂房装修日期一个月,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一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J吾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十四条免责条款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有关税费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第十八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甲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标准厂房租赁合同8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与,经双方协商达成承包协议甲方将自有坐落在小区的自行车棚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至年一月一日止,期限为年第二条、承包费乙方在承包欺内须向甲方交付承包费整(¥)o(承包费为上打租,甲方收到乙方承包费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条)第三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自觉维护车棚内的所有一切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及车棚内的一切设施,否则乙方将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四条、在承包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车棚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责任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发生摩托车、自行车等存放保管的物品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交纳水、电费,维护室内上、下水道,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负责维修甲方车棚外部房屋、围墙等的自然损坏第七条、承包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承包费,同时收回车棚第八条、此合同须要增减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后再行增减条款第九条、以上条款如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第十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承包,乙方有优先权)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标准厂房租赁合同9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就甲方合法拥有的土地及房屋出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及房屋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约亩,地上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共间,结构为
二、租赁期限
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三、租赁价格及租金支付
3、1租赁价格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大写)
3、2租金支付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租赁期限,乙方每年分季度支付租金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前两季度租金,租金为元(大写)租金结束前15天内乙方支付第三季度租金元第三季度租金结束前15天内支付第四季度租金租金,延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收取年租金的%的.滞纳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的年租金
四、责任与义务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其他违反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或行政职能机关法令法规的行为
4、租赁期间,如遇征地、拆迁(包括不限于道路规划、修建等),乙方不享有新建房屋及相关基础设施的补偿权益
4、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使用场地及房屋发生的水、电等费用
4、乙方改建或新建房屋,基础设施及其他固定舍需经甲方同意,租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所新建的‘房屋、基础设施及其他投入的固定资产拥有所有权
五、协议的解除
5、协商解除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5、自动解除本协议有效期届满,自动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
6、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甲乙双方在履行或者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无效,任何一方有权向享有土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7、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之事情,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包括国家征收土地等)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房屋毁损,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国家征收土地甲方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日期日期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0出租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承租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厂房出租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
3、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4、租赁期满,甲方确定租赁物完整度之后,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
三、厂房租赁期间问题
1、厂房装修条款
1.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2、厂房使用及其维护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月一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交付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一倍,即人民币元(大写)o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力、,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每月一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出租方开户行帐号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O承租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
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O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合同范本《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9、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3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出租方存档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6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
14.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广告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第一幢)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500平方米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年,即从20年7月1日起至20年6月30日止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1租金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贰佰元(大写)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有实际负荷2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3.3押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从租金内扣除再付剩余租金(第一年)每月支付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每年支付为在6月25日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厂房物业管理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服从创业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规定,并交纳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2、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第九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第十条其它条款n.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和押金后生效甲方身份证地址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身份证地址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厂房平方米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第二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时间为乙方提前二个月通知退租时间为准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三条租赁费用1租金租金为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2承租金额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元/年(含甲方改造费用),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元/年,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元/年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1乙方应于每年月日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第一次支付方式为乙方交纳定金元,甲方整改并清理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剩余年租金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通知甲方,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防火安全
6.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第七条其他事项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第八条装修条款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2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3由于乙方生产的需要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法经营、依法纳税如违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第十条免责条款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其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因此而免责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生效时具备以下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具备乙方使用标准的厂房,即为厂房内部隔墙拆除以及地面硬化,垃圾清运完毕且双方签字确认2合同终止时乙方交给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使用标准的厂房,甲方对租赁时甲方改造做任何赔偿第十二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第十三条(附加条款)
13.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租用的办公房外墙设放厂名铜牌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税项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3.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用电用水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计费
13.3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第十四条附则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乙赔偿
4、厂房消防安全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所发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相关部门批准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5、厂房转租及转让
5.1厂房转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5.
1.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迂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5.
2、厂房转让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税费分担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一倍,即人民币元(大写)o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乙方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