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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通用15篇)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性别—年—月一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性别年—月一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一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计一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弃先诉抗辩权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第十八条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民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恐口无凭爰立本契约书参份各执乙份村执,以昭信守立契约人(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丙方)签名盖早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年—月—S房屋租赁合同5出租方—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O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房屋设定抵押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O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O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O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交验身份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6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证明名称,房屋(口是/口否)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口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口季/口半年/口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口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⑵电费⑶电话费⑷电视收视费⑸供暖费
(6)燃气费⑺物业管理费⑻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费(H)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国籍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年一月—日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7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一月一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年月日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一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电话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一、甲方将坐落于静海县地纬路中段6号乃政乐器东侧土地约180m2出租给乙方,乙方装修,乙方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赔偿返还时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所承担的房屋用于各种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洗车行,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在合同租赁期间准许乙方转租,乙方转租时必须通知甲方
三、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按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所有物品进行保管随时清除,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按套计算租金,每年每套租金为元人民币,按年支付租金,以后每年付款日期为月日乙方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五、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通信等由乙方承担)电损水损按数均摊
六、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提前收回房屋,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生火灾等对房屋有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七、如遇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房屋租金据实结算,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缴纳租赁押金元整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房屋租赁合同9订立合同双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拖欠租金一个月或空置一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o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一款执行.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甲、乙双方议定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由乙方负责维修;.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方承担;所有权属方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上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阅读延伸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房屋租赁合同2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楼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房屋租赁合同10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住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自愿将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用途仅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擅自另作别用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按(年/月)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元整,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于租赁期限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押金无息退还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四条房屋交付日期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无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的,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并提交相关证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出租后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房屋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八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房租,则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事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约定:(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房屋租赁合同1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电话住址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电话贯籍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公平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以下条款合同、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市—区(县)—小区一栋楼—单元三室一厅,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仅用于住宿使用,非经营性使用,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用途
二、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止租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租金缴纳方式房屋租金—一元/月,由乙方在一月一日交付甲方首次缴纳3个月房屋租金,押金为一个月房费
四、其它费用
1、房屋物业费由乙方支付
2、房屋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支付
3、停车费用由乙方支付
4、房屋内费、电视费乙方支付
5、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将房屋交于乙方当前水、电、气、费余额情况水方,气方,电费元费元
五、双方责任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必须和乙方以前沟通,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并且支付乙方违约金3000元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终止合同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
2、甲方须提供乙方房屋内的基本电器、冰箱、燃气灶、烧水器、电视机、床、柜子等
3、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房屋,不得随意破坏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4、房屋的正常维修,家电、家具等正常情况下的维修,不是乙方人为破坏,均由甲方承担费用
5、乙方如有不爱惜房屋、故意破坏电器、家具,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立即无理由终止合同
6、在租赁期间,房屋的大修费用需甲方提供
六、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须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元
2、乙方拖欠房租
3、乙方改变房屋性质,转租他人、分租等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改房屋布局
5、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居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其它事项本合同未尽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本合同之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份甲方(出租房东签字)年—月—日乙方(租方签字)年一月―日房屋租赁合同12甲方(出租方)(姓名)乙方(承租方)(姓名)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租金为每月,以交三押一的方式交付,如有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支付下一季的房租,具体价格应该以当时的市场房价为准,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五、房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续租,且市场房价有所变化,租金也会相应变化
六、房屋内基本设施在乙方租赁期间可以使用,但不能认为的破坏,如有,须按一定的价格予以赔偿,若不是,甲方有义务维修或是更换
七、房屋生活所用水电由乙方全付,甲方不予干预
八、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九、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搬迁后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刻生效甲方乙方姓名姓名住址住址电话电话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13甲方(原出租方)乙方(原承租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年月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年月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其他内容
1、关于租房押金
2、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会签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14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出租人(下称甲方)承租人(下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天内交纳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年月曰房屋租赁合同15甲方乙方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其营业室面积约平方米
二、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为元,房租在租期内,每次缴纳一年房租费用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装潢问题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五、设备、设施问题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六、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清洁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房屋在缴纳租金后拆除,甲方须退换乙方所剩余缴纳的租金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电押金元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当期水电费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计息)
十、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第八条其他约定]、
2、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3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租赁期限为一年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年—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2、租赁期间,暖气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3、租赁期间,卫生费、工商、税务等一切行政收费由乙方自理
4、为了保证甲方的财产(玻璃、暖气管、暖气片、地板、水管、卷闸等)完好,乙方在租赁前进行经济抵押,押金元,如租期已满,不再续租,财产完好,甲方有义务将押金足额退还给乙方;如财产有所损坏,押金变赔偿费,押金长退短补
5、在租赁期间,乙方要保持室内卫生干净,不得在室内墙壁上随意打孔,若有特殊情况,需先向甲方商量
6、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若继续租此房,需与甲方协商,并付下一年的租金;如不续租,应先行告知甲方,到期自行搬迁
7、此合同从立约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甲方乙方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4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连带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年个月即自民国年—月一日起至民国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每学期(六个月)新台币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十二个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以前缴纳,每次应缴年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新台币万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第八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村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